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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17-1221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办理总体情况 发布日期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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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昌宁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县人民政府共收到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89件,按内容分:交通27件,水利14件,城镇建设5件,国土资源4件,环保4件,财税金融4件,移民安置3件,社会保障3件,旅游3件,茶叶3件,组织人事2件,发展改革2件,教育2件,卫生2件,商贸物流2件,电力2件,农业、民政、宣传、政务服务、畜牧、依法治县、香料烟各1件。建议选题广泛、内容丰富、涉及面广、针对性强,涵盖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密切关注和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的高度责任心。县人民政府及时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并于2017年3月14日召开了交办会议,分别将建议交由各职能部门办理。所有建议于2017年7月30日办理完毕,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一)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48件,占总数的53.9%。这部分建议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所提建议切实可行,对政府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办理落实迅速有效。如:漭水镇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大9·16地质灾害点整组搬迁灾后恢复重建补助力度的建议》,县人民政府积极向上级争取到9·16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搬迁专项资金1068万元,已拨付至漭水镇人民政府9·16山洪泥石流自然灾害专项搬迁补助资金792万元,由漭水镇负责按3万元/户的补助标准将资金兑付到农户。又如:湾甸乡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对枯柯河流域湾甸段进行全线治理的建议》,目前,投资300万元的泥厂片农田治理防护工程湾甸乡下甸村枯柯河湾甸芒峨段项目于2017年4月开工建设,工程正在实施。

(二)建议所提问题正着手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29件,占总数的32.6%。因受各方面条件限制,这部分建议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解决或分期逐步解决,但具体工作已着手开展或已经纳入了规划。如:湾甸乡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建设湾甸果蔬加工交易冷链物流中心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已将湾甸果蔬加工交易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列入昌宁县商贸物流业“十三五”规划的拟开发重点商贸物流项目,并纳入昌宁县现代物流产业重点产业项目发展计划,同时报请市商务局纳入2016—2020年大型批发市场储备项目。又如:卡斯镇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对卡斯镇龙洞社区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对卡斯镇、鸡飞镇进行连片土地规划,并编制昌宁县农业综合开发整合涉农资金示范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总投资4505万元,其中,申请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1500万元。待上级批准后,将会尽快组织实施。

(三)建议所提问题暂时不能解决或权限不在县级,需要向代表说明情况的有12件,占总数的13.5%。由于受财力物力条件、现行政策规定及管理体制等因素限制,这部分建议目前县级暂时无法解决,已经实事求是向代表作了解释说明,取得了代表的理解。如:田园镇代表团提出的《关于田园镇勐廷社区田坝山自然村组道路建设的建议》,目前,国家对村组道路建设的政策支持尚未明确,县人民政府将积极向上汇报对接,争取项目资金,尽快启动村组道路建设,力争早日实施该项目。又如:珠街乡代表团提出的《关于昌巍二级公路建设的建议》,该项目没有上级政策支持,县人民政府正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实施G56杭瑞高速扩容复线建设项目,如项目能够实施,将形成贯通南北、覆盖滇西的高速公路十字形骨架,昌宁至珠街至巍山道路交通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二、2017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县人大常委会安排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100万元,对8件重点建议给予补助。办理情况如下:

(一)项目实施结束,资金支付完毕的建议6件。一是《关于请求给予翁堵镇三座桥梁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补助的建议》。项目已完工,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14万元已拨付使用。二是《关于湾甸乡小街子村上东沟沟坝挡墙进行修复的建议》。项目已完工,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13万元已拨付使用。三是《关于给予街乡5座溪桥建设项目的建议》。该项目因耈街乡沿河小区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取消建设,配套的溪桥建设项目不再实施,经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同意,将溪桥建设项目资金调整用于耈街乡集镇街道修缮提升。目前,项目已完工,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13万元已拨付使用。四是《关于珠街乡畜牧兽医工作站独立建设的建议》。目前,项目已完工,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13万元已拨付使用。五是《关于保护石佛山古茶树的建议》。目前,项目已完工,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15万元已经拨付使用。六是《关于帮助解决更戛乡打瓦村人饮水改造工程的建议》。该项目因县水务局正在组织实施桂花树水库工程建设,水库管网配套工程可以解决打瓦村人饮水问题,不再组织实施。经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同意,将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15万元调整用于打瓦村村民委员会阵地建设。目前,项目已完工,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15万元已拨付使用。

(二)资金整合使用,项目尚未完工的建议2件。一是《关于建设鸡飞镇人大代表活动阵地的建议》。该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二层框架结构活动室一幢,整合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3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场地平整、基础开挖。二是《关于对柯街镇大地桥改扩建的建议》。该项目由于没有项目支持,资金压力较大,经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同意,将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14万元调整用于大地社区村组道路建设。目前,项目已完工,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14万元已拨付使用。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县人民政府在接到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建议后,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交办会议,督促政府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抓好落实。一是按照“管部门必须管建议办理”的原则,由各位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建议办理的总协调、总督促。二是要求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亲自办理、亲自答复。三是做到任务、人员、时限、责任“四落实”,面商率、办结率均达百分之百。

(二)加强沟通,增进交流。一是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一些反映综合性、全局性问题的建议,由于涉及部门较多,分办前主动与代表联系50多次,确保分办工作有的放矢、准确到位。二是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主动会同代表、相关单位一起座谈协商,面对面听取意见40多次,探讨解决途径,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三是加强与乡镇的联系。在方案制定、建设选址、质量监管等方面,听取乡镇意见建议40多次,确保项目建设效益发挥最大化和长效化。

(三)强化督办,跟踪问效。一是建立督办机制。选择10件重点建议,每件重点建议由1位县级领导挂钩督办。督办领导亲自挂帅,主动面商,专题研究,积极协调,努力争取有利于推进建议办理的政策、资金和项目,大幅提升了办理质量,有效推动了办理进程。二是建立责任机制。在考虑承办部门时,对职能明确的,坚持“谁主管、谁主办”的原则;对职能交叉、跨部门的,坚持“谁牵头、谁主办”的原则;对所涉事项职权难以确定的,坚持“指定谁、谁主办”的原则,确保各项建议有人办、办得好。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明确了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协调,加强与人大选联工委沟通联系和各承办单位的协调对接,把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办理实效、制度建设和程序规范作为督查重点,严格执行办理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全方位、全过程督促检查。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2017年,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监督下,在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因政策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建议,少数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做得不细,解释说明不到位;受县级财力和一些客观条件限制,特别是一些需要大量资金解决的建议目前难以落实和解决,只能分步实施、逐步解决。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抓好建议办理,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各位代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以高度负责、务实担当和开拓进取的态度,在创新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实效上一抓到底,不断改进和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