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6376-X/20260603-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26-06-03
文号 昌政任〔2026〕3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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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 淇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兼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徐永良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夏 晖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谢春雁 免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