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50721-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发布日期 | 2025-07-21 |
文号 | 昌政任〔2025〕5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于雪波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罗万美 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何政辉 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杨 艳 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禹晓宁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兼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
宣柏宇 兼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于剑芳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杨 涛 任云南昌宁产业园区经济发展科科长,免去云南昌宁产业园区投资促进科科长职务;
穆冬梅 任云南昌宁产业园区投资促进科科长,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段 崇 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鲁光明 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焦 丽 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一东 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绍香 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帅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赵东宁 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唐建洪 免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春芹 免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盛世恩 免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职务;
高文芬 免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孙江群 免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白中用 免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段连忠 免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 21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