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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250721-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25-07-21
文号 昌政任〔2025〕5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于雪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于雪波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罗万美 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何政辉 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杨  艳 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禹晓宁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兼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

宣柏宇 兼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于剑芳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杨  涛 任云南昌宁产业园区经济发展科科长,免去云南昌宁产业园区投资促进科科长职务;

穆冬梅 任云南昌宁产业园区投资促进科科长,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段  崇 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鲁光明 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焦  丽 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一东 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绍香 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帅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赵东宁 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唐建洪 免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春芹 免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盛世恩 免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职务;

高文芬 免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孙江群 免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白中用 免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段连忠 免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 21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