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31215-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发布日期 | 2023-12-15 |
文号 | 昌政任〔2023〕6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关于杨春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昌委〔2023〕108号)精神,经中共昌宁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杨春岚 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杨根灿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 迪 任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
杨政琦 任云南昌宁产业园区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办公室)主任;
杨用伟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翁会琼 任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兼县电子商务办公室主任;
吴雪峰 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兼);
张晓平 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兼);
杨怀清 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 业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宁民 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垒华 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
宣柏宇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杨绍群 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兼);
左昌英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肖强 免去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职务;
张国勇 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曾昭桂 免去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副局长、县电子商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禹志坤 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是博 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段 云 免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