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30411-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发布日期 | 2023-04-11 |
文号 | 昌政任〔2023〕2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关于饶彦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昌委〔2023〕33号)精神,经中共昌宁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饶彦杰 任云南昌宁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本实 任云南昌宁产业园区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办公室)主任;
徐云鹏 任云南昌宁产业园区经济发展科科长,免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肖刚 任云南昌宁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科科长,免去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杨涛 任云南昌宁产业园区投资促进科科长,免去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张会荣 任云南昌宁产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先约 任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副局长,免去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赵安邦 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孙兴康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于雪艳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茶丽玛 任县水务局副局长,兼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李佳洋 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晓国 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陈彬 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春芹 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局长(副大队长);
王宇 免去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张志尧 免去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张永强 免去县水务局副局长、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熊世柱 免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局长(副大队长)职务。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