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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22-0811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22-08-11
文号 昌政任〔2022〕3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左昌英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关于左昌英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昌委〔2022〕105号)精神,经中共昌宁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左昌英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职务;

杨颜昌 任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曹 磊 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县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王是博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国春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于永军 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兼);

白明姜 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洪 宝 任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兼);

张永强 任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兼);

王晓波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穆 鹏 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施志刚 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陈松祖 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职务。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