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2-0811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发布日期 | 2022-08-11 |
文号 | 昌政任〔2022〕3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关于左昌英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昌委〔2022〕105号)精神,经中共昌宁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左昌英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职务;
杨颜昌 任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曹 磊 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县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王是博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国春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于永军 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兼);
白明姜 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洪 宝 任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兼);
张永强 任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兼);
王晓波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穆 鹏 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施志刚 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陈松祖 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职务。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