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0-0717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
文号 | 昌政任〔2020〕5 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关于王帅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昌委〔2020〕135 号)精神,经中共昌宁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王 帅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左昌英 任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杨艳梅 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 秋 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辉子聪 任县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段兴艺 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段永芬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职务;
张 斌 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事业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吉清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于海峰 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杨明昌 免去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瑞哲 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谢玮伟 免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