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19-1202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发布日期 | 2019-12-02 |
文号 | 昌政任〔2019〕10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关于于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昌委〔2019〕147号)精神,经中共昌宁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于 聪 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胡志云 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苏 耘 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焦文娟 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赵亚魁 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于雪艳 免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禹 静 免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尹 杰 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政务(挂职期满)。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