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40412-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问答 | 发布日期 | 2024-04-12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昌宁县突发地质灾害工作原则是什么?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应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 的工作原则。
二、昌宁县突发地质灾害的险情和灾情如何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 1000 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 5000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下的,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 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100人以上、500 人以下 ,或潜在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昌宁县突发地质灾害预警有哪些?
(地质灾害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Ⅳ级(蓝色)预警 ,Ⅲ级(黄色注意级)、Ⅱ级(橙色预警级)和Ⅰ级(红色警报级)预警。
四、昌宁县突发地质灾害如何防治?
(一)编制防治方案,明确防治责任;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三)加强预警工作,及时启动预案 。
五、昌宁县昌宁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保障有哪些?
(1)应急队伍、物资、装备保障
(2)应急技术保障
(3)通讯与信息传递
(4)宣传教育
(5)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