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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376-X/20260617-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6-06-17 |
| 文号 | 浏览量 |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昌宁县2026年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方案》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依据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提振消费、释放消费潜力的决策部署,对标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结合昌宁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实施居民增收促进行动
1.稳就业促创业。
2.提高居民收入。
(二)实施消费能力保障行动
3.生育养育保障。
4.教育保障。
5.医疗养老保障。
6.重点群体保障。
(三)实施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培育行动
7.升级“旅居昌宁”消费。
8.发展入境消费。
9.扩大文体旅赛演消费。
10.提升住餐消费。
11.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
12.促进“社区+”融合消费。
(四)实施大宗消费扩容行动
13.加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14.发放政府消费券。
15.全力激活“票根经济”。
16.扩大住房消费。
(五)实施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17.强化消费品牌引领。
18.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
19.壮大新型消费。
(六)实施消费环境改善行动
20.保障休息休假权益。
21.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2.完善消费基础设施。
(七)实施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
23.减少消费限制。
2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八)强化赋能支持
25.投资赋能。
26.场景赋能。
27.政策赋能。
28.金融赋能。
29.开放赋能。
三、《方案》的施行时间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