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40830-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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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昌宁县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方案》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保山市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昌宁县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方案》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污染问题,切实改善人居环境,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方案》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各项规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以法治力量守护公众“安静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部分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建立健全噪声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有效落实噪声污染监管责任,稳步提高治理水平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
四、《方案》职责分工
方案明确了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化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职责。
五《方案》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管理。
(二)强化协调联动,建立长效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