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40923-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09-23 |
文号 | 浏览量 |
2024年9月18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昌宁县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2022—2031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推动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便于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规划》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走科学绿化美化之路,在城乡绿化美化中充分践行生态、美学、人文、经济、生活五大价值理念,高水平规划设计、高质量建设管护,探索生态资源价值转化实现路径,不断提升生态福祉,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求,让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景更美、人更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科学、稳妥、有序推进我县城乡绿化美化建设,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43号)、《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导则》及《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保办发〔2022〕30号),结合昌宁实际编制《昌宁县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2022—2031年)》。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昌宁县全域,总面积3768.28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项目建设期限为2022-2031年,共10年。
近期:2022-2024年;
远期:2025-2031年。
四、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5个部分、2个附件和3个附表。
第一部分:发展基础和特质识别。从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人文历史三个方面,阐述了昌宁绿化美化的现状基础。
第二部分:规划总则。主要包括指导思想、规划依据、基本原则、规划时限、规划范围等,紧紧围绕建设“滇西最美田园城市”要求,提出规划编制期限和范围。
第三部分:规划思路。主要包括规划定位、主要目标、规划策略、工作框架与技术路线、县城绿化美化格局等,明确了规划的总体目标,近期、远期目标和技术路线。
第四部分:城乡绿化美化内容与建设引导。按照绿美城市、绿美乡镇、绿美社区、绿美村庄、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绿美产业10个专项,分项剖析绿化现状与存在问题,制定可实施的规划目标与策略,提出规划内容与建设措施,并通过典型案例的研究与改造示意,总结出可复制推广的引导方案。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政策配套支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宣传引导6个方面,保障《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
同时,《规划》还附有2个附件和3个附表,包括昌宁县城乡绿化美化负面清单、昌宁县绿化树种规划、昌宁县绿化美化十年规划近期项目表(2022—2024年)、昌宁县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2022—2031年)项目库、保山市主要乡土树种名录。
五、规划目标
《规划》提出,到2031年,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提质、全民植绿爱绿护绿意识全面提高,滇西最美田园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全面提升,努力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县建成区绿地率达4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3%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8平方米/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