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40506-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05-06 |
文号 | 浏览量 |
日前,昌宁县人民政府印发了《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稳进提质政策》),为推动经济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注入强劲动力。为便于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便于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更好了解掌握《稳进提质政策》相关内容,现将《稳进提质政策》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承上启下之年,为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切实增强经济活力,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云南省人民政府、保山市人民政府相继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等23家县直部门以及中央及省属驻昌单位多次讨论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稳进提质政策〉(送审稿)》,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些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对稳定社会预期,切实增强经济活力、提振市场信心具有重大意义。
二、涉及范围
《稳进提质政策》聚焦今年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围绕县委“13631”工作安排,从推动产业提质增效、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不断激发消费潜力、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营主体提质增量、提高金融服务质效、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七大方面,结合昌宁实际,针对性制定了24条政策措施。
三、目标任务
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立足“四个定位”,在“守底线、强支撑、增动力、上台阶”上展现新作为,锚定“3815”战略目标,围绕“13631”工作安排,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确保实现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明确的全县生产总值增长6%、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的目标任务。
四、主要内容
(一)加快推动产业提质增效提出8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支持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发展、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支持推动科技创新赋能、提高能源保障能力、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明确投入资金1235万元开展烤烟、香料烟统防统治、技术改良等生产扶持。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提出2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高质量推动项目谋划建设、积极扩大民间投资及产业投资。
(三)不断激发消费潜力提出3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持续扩大文旅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提振大宗商品消费。
(四)推动经营主体提质增量提出4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强化经营主体培育、持续开展减税降费、支持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
(五)提高金融服务质效提出2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拓展云南省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应用、强化企业信贷融资服务。
(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出1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大力发展口岸经济。
(七)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提出4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全力保障就业稳定,推进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增加优质教育、医疗、养老服务供给。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0类重点群体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五、保障措施
《稳进提质政策》明确县直有关责任部门要细化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及时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切实稳定经济发展预期。各部门要加强经济运行调度,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市场预期引导工作,形成合力攻坚、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六、注意事项
《稳进提质政策》中所提政策措施均符合上位政策,基本贯彻落实了省政府、市政府印发的政策措施。《稳进提质政策》所提出的资金支持政策,涉及明确的奖补等资金,多以鼓励全县上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为主,尽量不新增县级财政资金支出,主要指标均为县委、县政府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确定的阶段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