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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230523-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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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县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3年全县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方案》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依据

为全面加强未成年学生安全管理,全力遏制溺亡和交通安全事件发生,结合昌宁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人民政府有关副主任、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公安局、教育体育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2023年全县防范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县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二)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从即日起至5月20日)

2.组织实施(5月21日至11月底前)

3.督导检查(6月、9月)

4.总结提升(12月底前)

(三)重点任务

1.乡(镇)

(1)召开动员会议。

(2)组织专项督导。

(3)开展重点时段工作调度。

2.县直有关职能部门

(1)组织隐患排查。

(2)开展集中整改。

(3)充实工作力量。

(4)落实巡查值守制度。

(5)设置设施标识。

3.各级各类学校

(1)进行专题汇报。

(2)细化任务清单。

(3)上好安全教育课。

(4)召开专题家长会。

(5)开展实地家访。

(6)发送安全提醒信息。

(7)开展征文活动。

(8)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9)建立同学互相提醒机制。

4.村(社区)

(1)加强监督巡查。

(2)建立巡查值守制度。

(3)加强安全教育宣传。

三、《方案》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

(二)强化协同配合。

(三)严格督促检查。

四、《方案》惠民利民举措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生命至上发展理念,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加强水域和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管理措施,深化学校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履行学生校外安全监护责任,从源头上降低中小学生溺水和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协同管理体系,实现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和伤亡人数同比下降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