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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18-0903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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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居民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暂行)》

现就《昌宁县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出台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管控范围及措施、工作措施等问题解读如下。

一、关于《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及全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会议总体部署,结合全面实施县城坝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切实规范县城规划区居民建房管理工作,为建设最宜人居山水田园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关于总体目标

按照“一年重点整治、两年巩固提升、三年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从2018年开始,利用1—3年时间,对县城居民建房实行“分类规划、分区控制、分片整治”,使县城居民建房管理更加规范,建筑风貌彰显地方特色,违法建筑得到有效控制,县城环境和品位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

三、关于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2.杜绝增量,消化存量。

3.集中整治,严格处理。

四、关于管控范围及措施

(一)禁建区

1.管控范围。主要包括老城区、南片区和东片区3个区域,总面积约12.5平方公里。

2.管控措施。该区域一律不得新批宅基地,不准居民个人零星建房(新建、拆除重建),严格控制新建、拆除重建活动。

(二)限建区

1.管控范围。总面积约11.5平方公里。具体界线范围:时代佳阳小区沿云保线→鸿安人家→大乐腊→环城西路→青灵寺→西大沟→勐廷社区纳家洼→苗家河→清真河→宝丰路(新城路)→二环北路→滨河西路→环城北路→环城北路→环城东路→二中道路→观音山林场路→东大沟→龙泉小坡头红土坡→小水沟→龙潭寺公路→龙潭河→沿大沙沟→经三元路→大沙沟→鸭子塘机耕路→六甲桥→皂角树门前沟→四十米大街→小街桥→滨河西路→时代佳阳小区(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涉及新华社区、宝丰社区、龙泉社区、达丙社区、文昌社区、龙井社区、关庙社区。

管控措施。该区域一律不得新批宅基地,对符合《昌宁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要求的,允许原址拆除重建。

(三)协调区

1.管控范围。总面积约35平方公里。具体界线范围:环城西路→青灵寺→西大沟→勐廷社区纳家洼→苗家河→清真河→新城路→勐廷社区岔路口→右甸河→高坎子桥→天然气站→昌漭公路→东大沟→雄达木业→观音山林场路→东大沟→龙泉小坡头红土坡→小水沟→龙潭寺公路→龙潭河→沿大沙沟→经三元路→大沙沟→鸭子塘机耕路→六甲桥→沿七甲沟→马场桥→摩尔农庄南侧围墙→高速公路→马场社南边道路→付家寨村组道路→沿付家寨外围→付家寨南边道路→罗扁村组道路→沿罗扁外围→翁堵公路→云保线→梨柴河北上→扁尾桥头→北转滩涂洼→大红路北上→经干塘→小水井→观音山林场→观音山垃圾场→水泥厂→昌漭公路→绕马路丫口→石老虎→河西水库坝梗南下→西大沟西转→瓦谷箐龙潭河道路→瓦谷箐道路→昌大公路→春花地、大麦地村组道路接口→沿春花地村组道路→勐廷茶园→二母羊河→西山公路→沿西山公路→回头山→云保线→沿云保线→环城西路(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涉及新城社区、勐廷社区、新华社区、九甲社区、龙泉社区。

2.管控措施。该区域对符合《昌宁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要求的,允许新建和拆除重建。

五、关于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三)强化监管,依法查处。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