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0-0314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3-14 |
文号 | 浏览量 |
现就《昌宁县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问题解读如下。
一、关于《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发〔2018〕23号)和全市推进旅游革命动员大会精神,加快全县旅游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结合昌宁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关于重点任务
(一)以全面预防为主,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1.加大涉旅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局、税务局、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局)
2.坚决打击涉旅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县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道路运输管理局、税务局、文化和旅游局)
3.加强涉旅治安管理。(牵头部门: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县市场监管局、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局、税务局、文化和旅游局)
4.强化舆论引导工作。(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公安局、信访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局)
5.加强旅游安全管理。(牵头部门: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地震局、气象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各乡镇)
(二)构建旅游诚信体系
6.加强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运行和监管。(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局)
7.推进旅游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公安局、税务局、文化和旅游局)
8.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三)提升旅游供给能力
9.打造品牌旅游目的地。(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民宗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扶贫办,各乡镇)
10.升级打造精品旅游景区。(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
11.积极开发康养旅游产品。(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教育体育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民政局,各乡镇)
12.务实推进“厕所革命”。(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镇公厕)、文化和旅游局(旅游景区厕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各乡镇)
13.探索培育航空旅游产品。(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14.发展自驾露营旅游产品。(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文化和旅游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15.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气象局、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
16.引进和培育知名品牌旅游企业。(牵头部门:县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金融办、国资委、文化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17.提升旅游智慧化水平。(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
(四)重构旅游管理机制
18.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9.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20.健全完善旅游投诉快速处置机制。(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民宗局、农业农村局、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道路运输管理局、税务局)
三、关于保障措施
方案提出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二是改革创新,优化环境;三是健全机制,强化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