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0-0314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3-14 |
文号 | 浏览量 |
现就《昌宁县畜禽屠宰场规划方案》(以下简称《规划方案》)出台的背景、划定依据、规划原则等问题解读如下。
一、关于《规划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工作,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昌宁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关于划定依据
调整禁养区划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3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监测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9〕7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的通知》(农明字〔2019〕第20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云农牧〔2020〕3号)、《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通知》。
三、关于规划原则
一是优化布局、减数控量、提质升级、规范经营的原则;
二是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原则;
三是产业不重置的原则。
四、关于规划布局
(一)现有畜禽屠宰场
现有畜禽屠宰场1个(昌宁县粮荣畜禽屠宰场),生猪屠宰场1个(昌宁福润生猪屠宰场),均位于田园镇达丙社区。
(二)计划新增规划布局
根据辖区“东西狭窄、南北修长”地形现状,结合现有路网和未来路网规划情况,计划在南北两端各增加建设1个畜禽屠宰场,两个屠宰场与现有屠宰场相距50公里以上。
五、新建畜禽屠宰场选址区域
(一)南端畜禽屠宰场,选址区域为湾甸乡,建设地点距离县城50公里以上。
(二)北端畜禽屠宰场,选址区域为耈街乡,建设地点距离县城50公里以上。
六、新建畜禽屠宰场建设时间进度计划
(一)南端畜禽屠宰场,计划2020年9月前开工建设,于2021年10月投入生产。
(二)北端畜禽屠宰场,计划于2021年9月前开工建设,于2022年10月投入生产。
七、关于责任分工
畜禽屠宰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乡镇负责该规划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