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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250918-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9-18
文号 昌政办发〔2025〕40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2026年香料烟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昌宁县2026年香料烟生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5日

(此件删减公开)



昌宁县2026年香料烟生产工作意见

为切实抓好2026年香料烟生产工作,推进香料烟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产量产值指标。全县考核面积3.6万亩,指令性收购产量10.8万担;计划农业产值1.5亿元以上,烟叶税3300万元以上。

(二)质量指标。等级合格率达80%以上,质检入库AB级比例达55%以上,烟叶水分控制在14%—16%,水霉烟比例控制在1%以内,死青烟、黑糟烟、霉变烟叶不予收购。雪茄烟按照公司确定的质量指标执行。

(三)安全指标。烟叶农药残留量和重金属含量不超过客户限量标准,杜绝一类非烟草杂质。

二、扶持政策

(一)县级扶持政策。县级财政投入资金226万元,专项用于香料烟生产扶持。安排108万元资金,按10元/担的标准用于生产扶持,具体使用方案由乡镇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安排108万元资金,按10元/担的基数标准,给予完成任务90%及以上的乡镇担烟补助,具体补助资金以各乡镇完成的比例测算(完成90%的给予每担9元的补助,完成100%的给予每担10元的补助,完成90%以下的乡镇不予补助);安排10万元资金,用于香料烟生产工作经费。

(二)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扶持政策。按市级文件及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文件执行。

(三)乡镇扶持政策。按照有利于提高烟农收入、面积落实、科技措施落实、提高AB级烟叶比例的原则,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出台扶持政策,并于2025年9月20日前将扶持政策和资金使用计划报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技术措施

(一)种植品种。云香巴斯玛1号。

(二)种植节令。播种节令:全部采取漂浮育苗,高海拔烟区大田坝镇、更戛乡、勐统镇、鸡飞镇的山地烟播种时间为9月10日—9月25日;其他坝区田烟播种时间为9月20日—10月15日。移栽节令:山地烟10月20日—11月15日;坝区田烟11月1日—12月10日。

(三)化肥用量。每亩施用烟草专用复合肥50kg—70kg,硫酸钾10kg—25kg,优力硼锌肥200g,提倡施用钙镁磷肥25kg和农家肥,杜绝使用高氮肥(尿素、碳铵等)。使用方法:底肥,复合肥30—50kg+(钙镁磷肥25kg)+硫酸钾10kg—25kg,以线带肥条施;追肥,复合肥20kg+优力硼锌肥200g兑水在栽后7—15天内浇施。

(四)移栽规格。行株距:40cm×40cm×8cm—10cm或30cm×50cm×8cm—10cm,每亩移栽有效株数山地烟1.8万株—2.0万株,田烟1.6万株—1.8万株,墒高:10cm—15cm。

(五)控水管理。移栽时:浇足定根水,保证烟苗成活,移栽25天内严禁灌水。移栽25天后:视天气及土壤情况,在技术员指导下进行走沟灌水,杜绝盲目灌水;一般地烟灌水2次—3次,田烟灌水1次—2次。在大田生长中、后期,应注意防涝排水,避免土壤水分过重而使烟叶质量下降。

(六)中耕管理。移栽后20天—30天,进行浅中耕除草;当烟株达到30cm—40cm时,田烟必须进行揭膜中耕管理,地膜要及时清理干净,不留碎膜。中耕培土标准:培土高度10cm以上,做到饱满严实,田间无杂草,一般需进行2次—3次,低温区域或地势高亢区域不宜揭膜。

(七)病虫害防治。以保障烟叶安全为原则,使用公司统一供应农药,积极推行生物防治+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的综合防治方法,以预防为主、化学防治为辅,减少农药使用量。2月—3月重点防治蚜虫和白粉病,4月重点防治棉铃虫。

(八)成熟采收。烟株移栽50天后,烟叶自下而上逐渐成熟,当烟叶茎叶角度增大,颜色由浓绿变为淡绿色可进行采收。成熟标准为“下部叶,茎叶角度增大,叶色由浓绿变为淡绿;中部叶,茎叶角度明显增大,烟筋发白,叶色为绿黄色;上部叶,叶色为黄绿色可采收;顶部叶砍采标准,叶片数量在15片以内,达到中心花谢后在技术员指导下砍采”。

(九)科学调制。实行集中户外调制,坚持每亩配套建盖调制棚2个;坚持调制棚内清洁干燥;坚持按部位、成熟度、颜色、大小分类穿烟;坚持中下部烟叶穿稀、挂稀,上部烟叶自然穿挂密度;根据干湿区域、叶片部位、气候变化,采取“规范+灵活”的调制方法,合理调控棚内温湿度,科学采取三面封死、上遮阴、下加湿、早揭晚盖等辅助措施,以促使烟叶正常凋萎变黄、定色、干筋,严禁闷晒、裸晒。

(十)产品安全。烟叶农残控制方面要杜绝使用多菌灵及其他有机磷和菊酯类、除草剂等违禁和非供应农药,使用违禁农药的烟叶一律不予收购。杂质控制方面要及时清除田间废膜,确保装烟工具、穿烟场地、调制场地、堆捂场地、分级打包场地无塑料、废旧地膜、羽毛、头发、橡胶等一类非烟草杂质,烟叶不受杂质污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乡村组干部一线抓的工作机制,准确把握和适应烟叶生产发展新常态,做到思想认识不动摇、过程管控不放松,切实抓好生产管理的全过程,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协调合作。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做好香料烟生产统筹规划工作,围绕种植计划分配、种植面积落实等工作,协调和解决好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县科协、县气象局、县烟草公司、县香料烟生产部、县人寿财产保险公司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各司其职,持续做好产业发展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烟草产业发展氛围。

(三)强化督促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要认真研究产业发展政策,对各乡镇基本烟田保护、面积落实、技术落实、组织管理等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