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50403-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4-03 |
文号 | 昌政办发〔2025〕13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昌宁县人民政府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宁县人民政府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及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云南省消防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云办通〔2024〕25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2024—2026年)重点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清单的通知》(保办通〔2024〕23号)、《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2024〕—142)和昌宁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现将昌宁县人民政府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范正建同志 领导全县消防工作,组织实施消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每半年听取1次消防工作汇报、带头深入一线开展消防安全明查暗访,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促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国务院及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刘志刚同志 主抓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履行主召集人职责,统筹调度各项工作落实,抓好涉及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财政支持方面的协调保障工作,定期组织解决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国务院及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负责分管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每季度组织研究分管领域消防工作情况,深入分管领域单位场所开展暗访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重点抓好发改、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体育、综合执法、应急等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对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的地区进行约谈督办,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督促企业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徐喜瑛同志 按照国务院及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负责分管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每季度组织研究分管领域消防工作情况,深入分管领域单位场所开展暗访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重点抓好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督促企业落实国务院及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黄 威同志 按照国务院及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负责分管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每季度组织研究分管领域消防工作情况,深入分管领域单位场所开展暗访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重点抓好政务服务等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督促企业落实国务院及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段连卫同志 按照国务院及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负责分管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每季度组织研究分管领域消防工作情况,深入分管领域单位场所开展暗访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重点抓好大型群众性聚会活动、司法等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督促企业落实国务院及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赵阳阳同志 按照国务院及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负责分管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每季度组织研究分管领域消防工作情况,深入分管领域单位场所开展暗访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重点抓好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族宗教等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督促企业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李明川同志 按照国务院及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负责分管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每季度组织研究分管领域消防工作情况,深入分管领域单位场所开展暗访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重点抓好农业农村、水务、民政、烟草、地震等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督促企业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王 俊同志 按照国务院及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负责分管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每季度组织研究分管领域消防工作情况,深入分管领域单位场所开展暗访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重点抓好工信、商务中心等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督促企业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县级财政按标准将消防经费列入预算并足额保障,指导各地财政做好消防经费保障工作。
王国相同志 按照国务院及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负责分管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每季度组织研究分管领域消防工作情况,深入分管领域单位场所开展暗访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重点抓好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督促企业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王 颖同志 按照国务院及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负责分管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每季度组织研究分管领域消防工作情况,深入分管领域单位场所开展暗访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重点抓好科技等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督促企业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张强中同志 按照国务院及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负责分管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每季度组织研究分管领域消防工作情况,深入分管领域单位场所开展暗访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重点抓好茶产业等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督促企业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谢 斌同志 协助处理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日常事务工作。重点抓好涉及消防安全领域的政策研究、政务督查、新闻发布等工作。
如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进行调整,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上职责分工随分管工作进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