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376-X-/2022-1117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22-11-17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筛选出现阶段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影响面广的2项决策事项纳入《昌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现将《昌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对纳入本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应的责任部门应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目录清单公布之后,需调整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及时公布,并执行决策程序。


附件:昌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昌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依据

承办部门

是否听证

完成时限

1

《昌宁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21〕18号)

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

2

昌宁县畜禽养殖污染

防治规划

云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云环通〔2022〕66号)

县生态环境局

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