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昌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昌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