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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240514-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5-14
文号 昌政发〔2024〕15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现将《昌宁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宁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协助县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范正建同志 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联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党校。

杨 玺同志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国防动员、统计、教育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应急管理、营商环境和棚户区改造等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数据局)、统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教育体育局、应急管理局和营商办、国动办。分管政府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和外事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国家统计局昌宁调查队,县人武部和驻昌部队,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徐喜瑛同志 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和“五城”共建等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五城”共建指挥部。

联系县政协,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总工会、团县委、档案馆。

韩俊斌同志 分管沪滇协作工作。协助分管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协助分管县投资促进局。

段连卫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维稳等工作。

主持县公安局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和信访局。

联系县委政法委,县法院、检察院。

赵阳阳同志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人力资源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和民族宗教等工作。

分管县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防治艾滋病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系县委统战部、红十字会、妇联、残联、侨办。

李明川同志 负责农业农村、水务、乡村振兴、民政、动物疫情防控、烟草、防汛抗旱、搬迁安置、供销和地震等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畜牧兽医局)、茶产业发展中心、水务局、民政局、搬迁安置办公室、供销社和地震局。

联系县委政研室、党史研究室,科协、气象局、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和香料烟生产部。

王 俊同志 负责财税、国资、金融、工业经济、商务和科技等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国资委)、国有企业债务化解和投融资委员会办公室、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无线电管理办、商务局、外国专家局、科技局)。

联系县产业园区管委会、税务局、工商联、电力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昌宁监管支局,金融保险驻昌单位和通信驻昌单位。

王国相同志 负责交通运输、招商引资、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和政务服务等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投资促进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和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联系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社科联、文联、柯卡一体化管委会、邮政和公路交通驻昌单位。

田再悦同志 协助分管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和教育体育工作。协助分管县教育体育局、投资促进局。

王 颖同志 协助分管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和教育体育工作。协助分管县教育体育局、投资促进局。

谢 斌同志 协助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机关事务管理和外事等工作。

主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政府督查室、政府新闻办公室和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县接待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领导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如下:杨玺—王国相—王颖,徐喜瑛—赵阳阳—田再悦,韩俊斌—段连卫,李明川—王俊。各企事业单位按照上述分工范围联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