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1-032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
文号 | 昌政办发〔2021〕8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昌宁县2021年打击森林草原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宁县2021年打击森林草原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加大森林草原违法违规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管控野外火源,从源头上杜绝森林草原火灾,根据《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2021年省市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相关要求,结合昌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查处森林草原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为核心,强化依法治火工作措施,加强野外用火督查检查,严查快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守法、规范用火的意识,从源头上管住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二、实施要点
(一)实施时间。2021年3月20日开始至防火期结束。
(二)实施主体。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各乡镇、林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工作任务。打击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未经批准、无防范措施的违法违规用火,做到见烟必查、见火必究、违法违规必处。
(四)工作重点。以城镇面山、公路沿线、重点保护区域、大面积人工针叶林区、干热河谷等区域为行动重点,增设防火检查站(卡),增加执勤值守人员,做好入山检查、扫码登记、收缴火种,严禁火种入山。
(五)行动要求。各乡镇、林场要结合实际,迅速部署打击森林草原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打击森林草原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组,巡查辖区野外违规用火,片区护林员要加大巡护力度,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用火线索。要严肃查办野外违法违规用火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采用割除填埋林缘可燃物、错开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烧除的方式搞好生产,坚决整治无火灾防范意识、随意烧荒、不文明祭祀等现象。
(六)查处依据。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2021年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和《村规民约》的相关规定从严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县级专项行动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工作督查组。由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林草局、应急局组成工作督查组,负责督查全县2021年打击森林草原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二)案件指导组。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林草局组成案件指导组,负责指导林草系统执法队伍办理乡镇、林场违法违规用火案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乡镇、林场要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干部带头,广泛宣传。2021年省、市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中明确规定:党员、公职人员违反本命令的,除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外,一律按干管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问责处理。各部门、各乡镇、村委会(社区)、林场要于3月30日前组织所属干部职工和临聘人员签订《昌宁县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承诺书》(附件2),并将签订情况统计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草局),邮箱:cn12119@163.com,传真:7131019,联系电话:7130083,此项工作将作为本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严格执法,强化问责。各乡镇、林场工作组要严格执法,做到见烟必查、见火必究、违法违规必处。属违法违规用火的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2021年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和《村规民约》的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罚。凡是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火查处不及时或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处等失职渎职行为,或因违法违规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以及党员、干部违反森林草原防火相关规定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将按党员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追责问责,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完善制度,总结经验。各乡镇、林场要根据违法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工作制度及应急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本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顺利开展,保持辖区无森林草原火灾的良好势头。专项行动启动以后,各乡镇、林场务必于每月14日、28日17:00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防火期结束后,要对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取得经验等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附件:1.昌宁县2021年野外违法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统计表
2.昌宁县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承诺书
3.昌宁县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承诺书签订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