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0-0713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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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文件精神,二季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运行及信息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结合《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4月1日—6月30日,全县共有38个单位(其中乡镇13个,县直部门25个)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共收到网民留言信件31件,办理答复31件。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县政府系统共开设政务新媒体103个,其中微信公众号80个,微博5个,抖音9个,快手7个,今日头条2个。在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备案28个。
二、存在问题
(一)内容审核把关不严。部分乡镇和部门未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执行信息发布层层审签制度不到位,对拟发布的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不严,日常读网监测机制落实不到位,明显错别字和严重表述错误问题依然突出。湾甸乡、温泉镇、卡斯镇、县市场监管局发布的信息存在严重错别字,大田坝镇、田园镇、珠街乡、县交通局发布的信息存在严重表述错误。大部分单位没有按要求使用错别字检测系统对所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测。
(二)信息更新不及时。一是政府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在政府网站上的公开栏目存在长时间未更新信息的情况;二是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没有按照有关时限要求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三)政务新媒体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管理制度,在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时,未按要求向主管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备案;二是部分单位的政务新媒体出现“只开设不管理”的情况,信息更新慢或从不更新,存在“僵尸”、“睡眠”账号;三是部分单位的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单一,缺乏创新,公开内容主要以当前的一些工作动态为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发布较少,缺乏关注度和吸引力。
(四)“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有差距。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网民留言答复工作不重视,存在应付式。一是答复内容的格式不规范,没有按照规定模板进行答复;二是办理的主动性、效率性不高,需多次督办后才完成群众来信答复;三是答复内容简单,没有围绕问题核心,存在敷衍了事的情况;四是部分需公开答复的内容设置成了不在网站前台显示,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压实问题整改。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力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复查复核本单位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发布过的所有信息,制定有效措施逐项整改,确保发布的信息零差错。各单位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对问题原因深入剖析,进一步查缺补漏,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整改,避免出现重安排、轻落实和问题整改不彻底、同类问题反弹等情况。
(二)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信息发布前必须使用错别字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做到先审后发,要严格落实信息拟稿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4人层层签字审核制度,加强对主动发布信息和联动转载信息的审核,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杜绝出现错别字、漏字和表述错误的情况。
(三)进一步抓实信息更新发布。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发布的时限要求,切实做到工作动态类信息每周至少更新1条,其他类信息根据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公开,但不能出现长时间不公开或者信息公开栏目空白的情况。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有关要求,政务新媒体上的信息做到每2周至少更新1条。
(四)进一步抓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分级备案制度。要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要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积极收集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涉及民生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各类信息。要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进一步提高留言办理水平。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办理答复工作,畅通政民互动渠道。要安排专人每天登录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处理涉及本单位的网民留言信件,若涉及其他部门的,在1个工作日内流转有关部门处理,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网民,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答复的,及时与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联系报备。要按照有关模板要求,进一步规范答复内容的格式。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网民留言诉求,抓住关键点进行有效解答,杜绝答非所问、敷衍应付。
按照《昌宁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办法》有关要求,本次被通报的有关单位,将被扣除相应分数,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被通报的乡镇和部门于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前将书面检查(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纸质版1份和电子文档)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一步,按照县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将对此次通报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复查,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依然突出的单位,将启动问责机制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联系人及电话:普存金,7131946;邮箱:743857247@qq.com。
附件:1.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2.湾甸乡发布信息存在严重错别字情况
3.温泉镇发布信息存在严重错别字情况
4.卡斯镇发布信息存在严重错别字情况
5.市场监管局发布信息存在严重错别字情况
6.大田坝镇发布信息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情况
7.田园镇发布信息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情况
8.珠街乡发布信息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情况
9.交通局发布信息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