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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20-0313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3-13
文号 昌政办函〔2020〕11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畜禽屠宰场规划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昌宁县畜禽屠宰场规划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宁县畜禽屠宰场规划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工作,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昌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三)《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3号)。

(四)《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监测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9〕7号)。

(五)《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的通知》(农明字〔2019〕第20号)。

(六)《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云农牧〔2020〕3号)。

(七)《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通知》。

二、规划原则

(一)优化布局、减数控量、提质升级、规范经营的原则。

(二)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原则。

(三)产业不重置的原则。

三、规划布局及产品配供分区

(一)现有畜禽屠宰场

现有畜禽屠宰场1个(昌宁县粮荣畜禽屠宰场),生猪屠宰场1个(昌宁福润生猪屠宰场),均位于田园镇达丙社区。

粮荣畜禽屠宰场负责漭水镇、田园镇、温泉镇、翁堵镇、勐统镇5个乡镇畜禽屠宰和畜禽肉品(热鲜肉和冷鲜肉)的配供以及畜禽肉品的县外销售。目前,生猪和肉羊屠宰线已建好,并投入生猪屠宰工作。2020年计划新建家禽屠宰线,2021年计划建设肉牛屠宰线。

福润生猪屠宰场为南京雨润集团下的子公司,生猪屠宰线已于2016年9月建设完工至今未投入生产。公司计划2020年6月投入生产。主要生产白条猪肉,供县外市场。

(二)计划新增规划布局屠宰场

根据辖区“东西狭窄、南北修长”地形现状,结合现有路网和未来路网规划情况,计划在南北两端各增加建设1个畜禽屠宰场,两个屠宰场与现有屠宰场相距50公里以上。畜禽屠宰场产品配供分区:

1.满足县内消费需要,南端畜禽屠宰场负责大田坝镇、柯街镇、卡斯镇、鸡飞镇、湾甸乡、更戛乡6个乡镇畜禽的屠宰和畜禽肉品的配供,北端畜禽屠宰场负责珠街乡、耈街乡2个乡镇畜禽的屠宰和畜禽肉品的配供。

2.将活畜禽屠宰后,以畜禽肉品的形式向外销售。

四、新建畜禽屠宰场选址区域

(一)南端畜禽屠宰场,选址区域为湾甸乡,建设地点距离县城50公里以上。

(二)北端畜禽屠宰场,选址区域为耈街乡,建设地点距离县城50公里以上。

五、新建畜禽屠宰场建设时间进度计划

(一)南端畜禽屠宰场,计划2020年9月前开工建设,于2021年10月投入生产。

(二)北端畜禽屠宰场,计划于2021年9月前开工建设,于2022年10月投入生产。

六、资金来源

畜禽屠宰场建设资金,均由企业自筹,如有国家相关扶持政策,由有关部门协助企业向上申报。

七、责任分工

畜禽屠宰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乡镇负责该规划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