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30/2018-0116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1-16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昌宁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2018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宁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2018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昌宁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昌宁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基本完善,制度建设质量稳步提高,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高效,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监督和问责机制全面落实,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2018年工作目标任务分工
(一)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和完善昌宁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督促各乡镇和部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对各乡镇和部门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立法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保山市田园城市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制定、登记、备案和实施工作。(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环境保护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田园镇人民政府、漭水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健全法制机构工作,督促13乡镇和行政执法部门健全法制机构,明确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指导乡镇和部门法制机构规范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中合法性审查的职能,促进全县依法行政。(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制,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在会前交由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部门重大决策事项在会前交由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策。提交县人民政府审定事项,必须通过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连同审查意见提交县人民政府审定,无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不得提交县人民政府审定。(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围绕“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目标,通过提升全县14支(13乡镇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执法。重点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计生、安全生产、文体广电、民政、国土、水务、林业、农业等11个部门内部,涉及城市管理、两违拆除、市场管理、殡葬改革、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在职能相近、职权交叉领域推进开展跨部门综合执法,提高执法能力和办事效率。(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县2017年已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随机抽取,评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评查结果纳入依法行政综合考核。(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进行全面梳理,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县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对照相应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完成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解释和登记备案公示。(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对行政复议案件严格审理,结合昌宁县实际,加大昌宁县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力度。对行政诉讼案件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做到法制参与,律师代理,领导出庭。(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进行全面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工作,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年内举办一次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结合年度行政执法培训,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库。(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昌宁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法制办,负责汇总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相关单位根据《昌宁县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和《昌宁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2018年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提出年度工作方案,研究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把握时间节点,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三)严格监督考核。将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占一定分值或权重。县政府督查室将贯彻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督查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真正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