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30/2015-1120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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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昌宁县2015年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昌宁县2015年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山市规划局关于上报2015年村镇规划建设工作重点的通知》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15年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保政办发〔2015〕31号)要求,为全面做好2015年村庄规划建设各项工作,确保村庄“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人居幸福指数明显提高,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改善村庄“脏、乱、差”现象为出发点,以“六个整治、六个提升”为主要目标,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和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任务,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守住红线、统筹城乡、城镇上山、农民进城”的总体思路和县委提出“做强县城、做大集镇、做美乡村、做优社区”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工作,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为示范,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启动,普遍见效的原则。全县未完成的村(社区)继续以村庄规划建设、环境卫生和改善村容村貌为基本内容落实整治工程,切实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的原则。各村(社区)要负总责,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量化指标,保证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不同乡镇不同村(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差异,采取不同的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指标和标准,对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4.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的原则。在全面铺开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优先选取;对一些新农村建设试点要进行统一规划并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整合各部门项目资金,集中投入,树立样板,以点带面,做到整治一批见效一批。
二、总体目标任务
在延续上年工作的基础上完成大田坝镇、勐统镇、翁堵镇、珠街乡、耈街乡、更戛乡总体规划评审工作;完成25个行政村55个自然村村庄规划修改完善提升工作;完成5个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作;完成全国第二批7个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及启动5个全国第三批传统村落地形图测绘和全国第四批传统村落申报工作;完成384个村庄综合整治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监督能力显著增强,农村“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基础设施配套更加齐备,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乡村特色更加浓郁,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重点抓好“六个整治、六个提升”,即:整治生活垃圾、整治生活污水、整治乱堆乱放、整治乱埋乱葬、整治农业废弃物、整治河道沟塘,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提升绿化美化水平、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提升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提升村庄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抓特色、推试点、强管理”的思路,一是完善村镇规划体系,年内完成大田坝镇、勐统镇、更戛乡、翁堵镇、耈街乡、珠街乡总体规划评审工作,启动80个重点村(25个行政村55个自然村)村庄规划修改提升完善工作。二是通过试点建设经验,以点带面,进一步总结推广提升全县村镇规划水平,年内启动田园镇勐廷社区大寨子自然村、卡斯镇龙潭社区芒尾自然村、柯街镇芒赖社区芒赖自然村、珠街乡从岗自然村、勐统镇勐统村保山寨自然村5个市级美丽乡村试点建设。三是继续完成耈街老街子自然村、大水塘自然村、鸡飞镇大水井自然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积极做好全国第三批5个传统村落(漭水镇徐家寨、柯街镇秀雅、田园镇大寨子、珠街乡子原、耈街乡汪家箐自然村)的地形图测绘工作,力争年内完成档案建立和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二)村庄整治建设工作。按照“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思路,继续引导好县城坝区迁村并点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启动实施384个以“四清、四改、两拆”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工作,继续解决全县村庄“脏、乱、差”现状,着力打造一批环境优美、适宜居住的特色村镇。对村庄外围环境“脏”的现状,尤其是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问题,各乡镇要通盘谋划,采取村民小组统一收集、行政村统一转运、乡镇统一焚烧(填埋)处理等方式,实现村庄环境整洁化,并积极向上争取垃圾处理建设项目,启动实施建制镇垃圾处理厂建设,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对村庄建筑“乱”的问题,由各乡镇统一规划、行政村和自然村监管相对统一新建房屋的户型,统筹解决违规占地、乱搭乱建和居住分散问题,规范农户建房行为;根据村庄实际,按照群众需求和村庄用地现状,结合不同层次农民的经济条件,依据不同的气候条件、地理、自然、民族、宗教等因素,编制推广农村建房通用图集(3—5种户型),实现建筑风貌协调化。对村庄道路“差”的问题,各乡镇要整合交通部门实施的农村公路通畅工程项目,加大投入,进一步优化路网,提高路面等级和通达深度,实现村庄交通便利化。年末,要实现村组道路两侧排水、绿化设施完善度达到85%以上,中心村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庭院绿化户数达到85%以上,村内垃圾集中清运点和垃圾池设置率达到90%以上,公共区域垃圾堆、污水塘、路障、柴草堆清除率达90%以上,自来水入户率达85%以上,清洁厕所改造率达85%以上,清洁能源使用率达85%以上,杜绝院外拴养大牲畜现象;做到有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村容村貌治理的规章制度,有环卫清洁队伍。
(三)村庄规划管理工作。各乡镇要根据实际制定执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办法和村规民约,不断强化村民自我管理意识,建章立制,逐步实现管理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严格按照规划审批村庄建设项目,规范审批程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云南省村镇房屋建设准建证》制度。做到凡是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及各乡镇集镇、村庄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建房的,均先向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由国土部门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并严格按照规划做好村庄基础设施布局,新建住房达到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在推荐户型中选择适合的户型进行建设,逐步统一村庄建筑风格。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局、县卫生局、县扶贫办、县新农办、县移民局、县民宗局、县电力公司等部门为成员的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工作机构,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解决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形成合力,促进全县村镇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住建局要切实履行好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根据省、市要求制定相应技术规划指导各乡镇开展规划整治;加强对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村干部的培训,提高一线建设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管理素质和专业水准。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帮扶各乡镇、村组完成“四清、四改、两拆”整治任务,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四清”工作由各乡镇根据规划具体组织实施;“改水”工作由县水务局牵头指导;“改厕”、“改厨”、“改圈”工作分别由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牵头指导;“两拆”工作由县住建局牵头指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村庄整治工作,充实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队伍,明确专人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辖区内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建整治队伍,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有条件的村(社区)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规划建设协管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规范组织实施。村庄规划一经批准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变更,严禁超规划或违规建设,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性;要按照规划确定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和产业支撑明晰建设项目,提高规划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用性;要加大对土地、规划、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农村居民自觉遵守。要严格按照规划审批村庄建设项目,规范审批程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规划做好村庄基础设施布局,新建住房要达到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按规划推荐户型进行建设,无违规建设现象,逐步统一村庄建设风格。
(四)强化资金保障。对按照要求完成村庄整治工作的村(社区),县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政策进行补助。各乡镇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积极争取“新农村”建设、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工代赈、整村推进、农村道路通畅、护林防火通道、农村饮水安全、地质灾害防治、危房改造、农网升级改造、沼气池建设和自然村党组织(村民)活动场所、文化惠民示范村、村级综合文化室建设以及旅游小镇、生态乡镇打造等项目,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县直挂钩部门和“新农村”工作队员要深入联系乡镇、村组,努力为基层提供相应的项目、资金、技术支持,帮助所联系的村组全面开展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工作。
(五)形成长效机制。县直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制定项目扶持、技术指导工作计划,定期不定期深入乡镇督促和帮助开展村庄规划整治工作。各乡镇要紧密结合本乡镇实际,会同住建部门科学规划村庄整治,并严格按规划实施;要督促各村组积极发动群众,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村庄建设和整治中来。各村(社区)要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村容村貌整治的各项规章制度,将其纳入村规民约,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形成人人遵守规划、积极参与建设、主动开展整治、自觉维护村庄面貌的良好氛围,形成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的村庄规划建设整治长效机制。
(六)严格绩效考核。各乡镇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整治标准和时限要求,坚持示范带动,全面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工作。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村庄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把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