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376-X-/2021-0619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6-19
文号 昌政函〔2021〕22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昌宁县明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局的通知

翁堵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昌宁县明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昌宁县明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局,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局长:熊国柱 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工程师(项目法定代表人)

副局长:涂晓杰 翁堵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丽梅 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工程师

成 员:周 云 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高级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

李春艳 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高级工程师(投资管理员)

张立波 县水库管理中心河西水库管理办公室工程师(安全管理员)

杨家雄 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助理工程师(安全管理员)

赵雪冰 县水库管理中心工程师(质量监督员)

白明茜 县水库管理中心助理工程师(质量监督员)

李聪圆 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助理工程师(质量监督员)

兰晓艳 县水务局会计

张于 县水务局出纳、工程师

周强 翁堵镇水务站负责人

周彦平 县水库管理中心明山水库管理办公室高级工

高向东 县水库管理中心明山水库管理办公室工程师

穆清贵 县水库管理中心明山水库管理办公室高级工

工程管理局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工程技术科、安全保卫科、质量监督科,各科室职能职责由工程管理局另文下达,各成员按工作职责各负其责,抓好工程建设。

工程管理局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工程管理局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