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1-0619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6-19 |
文号 | 昌政函〔2021〕22号 | 浏览量 |
翁堵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昌宁县明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昌宁县明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局,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局长:熊国柱 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工程师(项目法定代表人)
副局长:涂晓杰 翁堵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丽梅 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工程师
成 员:周 云 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高级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
李春艳 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高级工程师(投资管理员)
张立波 县水库管理中心河西水库管理办公室工程师(安全管理员)
杨家雄 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助理工程师(安全管理员)
赵雪冰 县水库管理中心工程师(质量监督员)
白明茜 县水库管理中心助理工程师(质量监督员)
李聪圆 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助理工程师(质量监督员)
兰晓艳 县水务局会计
张于 县水务局出纳、工程师
周强 翁堵镇水务站负责人
周彦平 县水库管理中心明山水库管理办公室高级工
高向东 县水库管理中心明山水库管理办公室工程师
穆清贵 县水库管理中心明山水库管理办公室高级工
工程管理局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工程技术科、安全保卫科、质量监督科,各科室职能职责由工程管理局另文下达,各成员按工作职责各负其责,抓好工程建设。
工程管理局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工程管理局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