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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20-0605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6-05
文号 昌政发〔2020〕31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昌宁县湿地保护小区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为切实加强全县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经省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处核定,县人民政府同意将昌宁黑惠江保护小区、昌宁澜沧江保护小区、昌宁河西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小区、昌宁右甸河保护小区、昌宁勐统河保护小区、昌宁枯柯河保护小区,共6处湿地保护区域(其中:50处永久性河流湿地、3处库塘湿地、2处自然沼泽湿地),面积共计4863.37公顷,认定为昌宁县湿地保护小区,现予公布。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管理,配合县林业和草原局设立湿地保护小区界标。要按照《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4〕4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科学处理好湿地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关系,充分发挥湿地生态服务功能。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湿地保护小区名录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