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0-0424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
文号 | 昌政发〔2020〕23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现将《昌宁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宁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
昌宁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协助县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范喜同志 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县审计局和行政学校。
联系县纪委、县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党校。
王涛同志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统计、应急管理和营商环境等工作。分管政府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土地收储中心)、统计局、应急管理局、佳阳集团和地震局。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昌宁调查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金融保险驻昌单位。
杨胡辉同志 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和市场监管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防治艾滋病局)、医疗保障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
联系县委宣传部,县委党史地方志办、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社科联、残联、文联、档案馆、侨办、红十字会和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
陈震强同志 分管沪滇合作工作。协助分管扶贫工作,协助分管县扶贫办。
岩棽同志 负责工业经济、园区发展、商务、生态环境、投资促进和民政等工作。
分管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无线电管理办、电商办、外国专家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投资促进局和民政局。
联系工商联、电力公司和通信驻昌单位。
黄有权同志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务、动物疫情防控、烟草、防汛抗旱、退役军人事务和搬迁安置等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供销社和搬迁安置办公室。
联系县政协,县委政研室(县委农办),县科协、气象局、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和香料烟生产科。
何锋同志 负责社会稳定、民族宗教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民族宗教事务局、信访局和森林公安局。
联系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和驻昌部队。
张加全同志 负责脱贫攻坚、交通运输、人力资源保障、政务服务等工作。
分管县扶贫办、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联系邮政、公路交通驻昌单位。
孙焯同志 协助分管工业和投资促进工作。协助分管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投资促进局。
张耀伟同志 协助分管扶贫和教育工作。协助分管县扶贫办、教育体育局。
张云海同志 分管驻村管理工作。协助分管扶贫工作,协助分管县扶贫办。
邵成瀚同志 分管驻村管理工作。协助分管扶贫工作,协助分管县扶贫办。
赵光义同志 协助分管工业经济发展和交通运输工作,协助分管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交通运输局。
谭志友同志 协助分管扶贫和教育工作。协助分管县扶贫办、教育体育局。
杨春平同志 协助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机关事务管理和外事等工作。
主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政府督查室、政府新闻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委办公室、县接待办公室。
各企事业单位按照上述分工范围联系工作。原下发的《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昌政发〔2019〕13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