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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20-0313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3-13
文号 昌政发[2020]15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昌宁县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宁县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发〔2018〕23号)和全市推进旅游革命动员大会精神,加快全县旅游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结合昌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以全面预防为主,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1.加大涉旅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落实《保山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昌宁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依法严厉查处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和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签订“阴阳合同”逃避检查、指定购物场所、擅自变更游览行程、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偷逃税、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的旅行社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导游人员依法吊销导游证、购物店依法予以关停,坚决根除“不合理低价游”。(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局、税务局、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局)

2.坚决打击涉旅违法犯罪行为。对涉旅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公安、发改、道路运输管理、税务等部门要加强执法合作,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查处涉旅案件,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特别要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旅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强迫交易、偷逃税、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酒托”“药托”“游托”等欺诈行为;严厉打击黑车、黑导、黑社、黑店等揽客、拉客等非法经营活动。加强税收征管,对全县所有涉旅企业稳步推行税控系统,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遏制不合理低价游,从源头上堵塞涉旅企业偷逃税漏洞,有效斩断灰色利益链条。(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县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道路运输管理局、税务局、文化和旅游局)

3.加强涉旅治安管理。公安机关要在4A级景区管辖派出所加挂旅游警察中队,推动在4A级旅游景区设置警务室,按照1+2+N模式(1名民警、2个辅警、N个景区保安)充实人员,完善旅游景区、涉旅场所、游客集聚区治安管理,强化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和处事率。公安、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发改、税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实行旅行社户籍化管理,建立健全走访巡查和安全检查制度。要在重点旅游景区、旅客聚集场所公布报警电话,及时处置涉旅警情。加强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涉旅违法犯罪活动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判。(牵头部门: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县市场监管局、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局、税务局、文化和旅游局)

4.强化舆论引导工作。强化正面信息发布和推送,利用互联网积极开展旅游品牌形象维护和产品营销。宣传(网信)、文化和旅游、公安、信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信息共享,强化网络舆情引导,第一时间对涉旅舆情作出反应,第一时间化解网络舆情,加强以案说法,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批的目的,充分展示“旅游革命”工作成果。(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公安局、信访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局)

5.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各乡镇属地监管责任,强化部门依法监管职责,压实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跨部门、跨级别、跨区域的旅游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安全警示、宣传、引导,普及旅游安全事故紧急避险及自救互救、自然灾害防御等知识。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完善政企应急预案衔接与管理工作,强化安全风险监测与信息发布,加强景点景区最大承载量警示、重点时段游客量调控和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安全应急演练,加大涉旅事故预防与救援能力建设。推行旅游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企业安全投入,强化对游船、大型游乐设施等设施设备和旅游客运、旅游道路、旅游节庆活动等重点领域及环节的安全监管。完善旅游安全保险体系,落实旅游企业责任险,健全旅游应急保障保险体系。强化气象预报及地质灾害防范,认真排查整治旅游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信息报送、组织协调等工作机制,规范旅游生产安全事故、旅游突发事件报告与舆情管控。(牵头部门: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地震局、气象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各乡镇)

(二)构建旅游诚信体系

6.加强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运行和监管。加强对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运用和监管。昌宁5家旅行社服务网点必须清楚明白: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须制作和填报电子行程计划书,载明团队运行路线、停留地点和时间等信息,告知团队全体游客,上报统一管理平台,以便于通过扫描电子行程单二维码进行查询。接待旅游团队的客运车辆须安装车载视频和卫星定位装置,并确保在运行进程中设备正常运行,严格按照行程计划书行驶。通过对旅游团队运行轨迹和导游服务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游客安全和接待服务规范。未按行程计划运行的旅游团队,对有关旅行社、导游和客运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局)

7.推进旅游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保山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做好旅游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信用监管,实现发改、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的数据交换,拓宽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推进旅游信用信息共享,覆盖全县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系统,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由规范指数(政府评价)、品质指数(专业评价)、体验指数(游客评价)构成的旅游企业诚信评价体系,采用10分制记分,对在我县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旅行社和导游、旅游景区、旅游餐饮企业、旅游住宿企业、旅游汽车公司等涉旅企业每季度开展1次诚信评价,诚信分公开发布,作为政府监管依据,并为游客选择旅游企业提供参考。对诚信分高的予以宣传、推荐、奖励;对诚信分低于6分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诚信分仍不达标的,依法取消经营资格并停止经营活动。加强舆论监督,逐步构建包括旅游诚信服务记录、评价、激励、惩戒的信用体系和标准化管理手段,推动形成约束性的行业自律机制,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建立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和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将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旅游不文明行为纳入旅游行业信用数据库系统,促进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旅游信用体系框架。(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公安局、税务局、文化和旅游局)

8.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通过旅游标准化的创建和实施,推动旅游景区创A、旅游服务质量评星、旅游企业创品牌,形成不同地域层次和不同领域的旅游品牌体系。参照国际旅游市场的通行规则和服务标准体系,重点推行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旅行社等有关行业的国际服务标准、国际质量认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标识系统和外语环境建设,促进旅游经营管理、服务设施和服务技能与国际接轨。到2020年,逐步形成完善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培养一支旅游标准化人才队伍。(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三)提升旅游供给能力

9.打造品牌旅游目的地。以打造“千年茶乡,田园城市”为全县旅游发展的核心目标,全力推动全域旅游和旅游品牌化发展,重点推动昌宁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昌宁田园城市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积极创建云南旅游名镇,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旅游特色村和美丽乡村,加快开发温泉、山地、森林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推动全县传统度假产品向中高端休闲疗养和康体养生方向转变。到2020年,力争建设成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1个农旅结合休闲观光体验区,建成10个旅游特色村和3个民族特色村,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环境优美、吸引力强、受广大旅游者欢迎的品牌旅游目的地。(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民宗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扶贫办,各乡镇)

10.升级打造精品旅游景区。降低景区门票,降低旅游线路成本,提升景区“二次消费”能力,提升服务质量,延长游客停留时间。按照“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推进旅游景区重点项目建设,完善配套,扩展功能,提升改造一批传统景区,创建一批A级景区,储备一批后备景区,按5A级景区标准全力推进昌宁田园城市建设,不断提升全县旅游景区品质和品牌影响力。加强动态管理,以查促建,淘汰一批资源匮乏、设施陈旧、增长乏力的旅游景区。到2020年,力争创建4A级景区1个、3A级景区4个。(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

11.积极开发康养旅游产品。发挥我县生态和气候优势,依托丰富的中医药、民族医药、生物保健、温泉康疗等特色旅游资源,加快发展医药康疗、运动康体、休闲养生等康养旅游产业,抓紧鸡飞温泉理疗颐养度假小镇、柯街橄榄河温泉康养中心、小桥温泉旅游度假区、阿背寨新田园乡居建设项目等一批类型多样的康养旅游项目建设。培育康复、健身、养生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积极支持申报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努力把康养旅游培育成为我县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为打造昌宁“健康生活目的地”提供有力支撑。(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教育体育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民政局,各乡镇)

12.务实推进“厕所革命”。加强规划引导、科学布局配套,突出技术革新、绿色环保,提高城乡旅游厕所管理维护水平。到2020年底,在全县主要游客聚集公共区域、主要乡村旅游点、旅游小镇、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体、旅游交通沿线新建、改造4座以上A级旅游厕所。4A级景区、二级以下公路沿线、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旅游厕所达到2A级以上标准;3A级以下景区、旅游村、旅游类特色小镇、加油站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实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干净卫生、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建设管理达到国内先进地区水平。(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镇公厕)、文化和旅游局(旅游景区厕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各乡镇)

13.探索培育航空旅游产品。在旅游资源丰富、景观尺度大、游览面积广的区域,适度发展滑翔伞、热汽球、直升机等多种低空飞行体验项目,积极开发空中观光、空中巴士、驾驶体验、航拍摄影等低空飞行旅游产品。加快昌宁通用机场前期工作进度,完善航空旅游配套设施,大力发展通用航空旅游,开发连接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的低空旅游线路,实现低空旅游产品零突破。(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14.发展自驾露营旅游产品。以昌保高速公路为依托,率先打通、提升改造影响旅游线路的瓶颈点,完善沿线休闲站点和接待设施,全面提升道路通达条件,完善标识标牌、旅游厕所、观景平台、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站点、加油站、汽车租赁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实现通信网络信号连续覆盖,推进高速公路景观化建设,精心培育自驾游旅游线路。(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文化和旅游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15.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田园镇旅游集散咨询服务体系。健全乡村旅游集聚区、特色村镇等旅游集散咨询服务功能,逐步形成旅游集散咨询体系全覆盖,有效提供游客集散和景区、线路、交通、气象、安全、医疗急救等信息咨询服务。规范完善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建立位置科学、布局合理、指向清晰的旅游引导标识体系,重点涉旅场所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重点提升高速、国道出入口等重要节点交通指引标识,完善通往旅游集散地、旅游目的地、A级以上景区的主要道路和连接线指引标识系统,促进旅游景区多语种标识系统规范化,协调并规范跨区域旅游交通指引标识、乡村公路旅游交通指引标识的制作与设置。(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气象局、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

16.引进和培育知名品牌旅游企业。用足用活“51+49”股权债券模式、“10+3”投融资模式,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旅游投融资力度。持续加大对国际国内著名旅游投资商、知名品牌酒店管理公司引进力度,加快引进一批实力雄厚、善于经营、社会责任感强的国有或民营企业集团和投资机构,以及国际性的旅游营地管理公司、健康管理服务公司、赛事经纪公司、户外运动公司、养生养老机构,全面参与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建设、经营管理和产业整合,培育壮大县内旅游龙头企业,重点扶持精品度假酒店、旅游交通运输、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旅游商品生产销售等旅游要素企业。依托知名品牌旅游企业的进入,探索“人才+项目+团队”“人才+基地”等人才培养新模式,做到引入一个项目、引进一个企业、带来一批人才,全面提升旅游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牵头部门:县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金融办、国资委、文化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17.提升旅游智慧化水平。紧紧依托云南旅游大数据中心、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旅游综合管理平台,按照省级平台每一阶段提出的需求对接清单,精准对标对表,高标准、高质量采集、整理、提供和传输昌宁旅游数据信息,确保“一部手机游云南”昌宁版块高效运营。推动景区资源和名店、名馆、名品等资源全要素上线,实现直播、导游导览、一码通等平台功能在全县3A级以上景区全覆盖。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特色小镇、智慧旅游企业、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场等,为游客提供最全面、最权威、最方便的智慧化服务。统筹推进旅游信息服务设施建设,实现主要旅游目的地、重点旅游集散地、公共场所免费WIFI全覆盖;以游客需求为中心,提供旅游全程化服务,实现“游客旅游体验自由自在、政府管理服务无处不在”的目标。(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

(四)重构旅游管理机制

18.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加强旅游行业协会建设,强化协会自律管理,支持行业协会在标准制定、专业评价、宣传推广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引导行业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支持行业协会依法独立开展活动,服务会员、严格管理,推动形成约束性行业自律机制;发挥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会员、推进行业自律的优势功能,建立权威高效、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旅游行业协会体系,发挥行业协会在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9.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旅游综合监管,服务全域旅游。按照“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根据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和工作要求,配齐配强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牵头统筹协调指挥,构建全县旅游市场统一监管、分级负责的指挥调度体系,及时处置各类涉旅事务。加强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旅游执法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专业监管和执法作用。加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满足市场监管需要。加大旅游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旅游监管履职监督检查。(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20.健全完善旅游投诉快速处置机制。依托12301平台、云南旅游综合监管处理平台、一部手机游云南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健全“1+X”(“1”为县级旅游市场监管调度指挥中心,“X”为涉旅企业)旅游投诉处置工作体系,加快建立与“一部手机游云南”相适应的投诉受理机制,优化工作程序,加快处结时效,提升游客满意度。在全省统一的投诉处置平台上,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及时响应、指导被投诉人快速处置游客投诉事宜,并以投诉人的满意度和投诉处置时间作为评价投诉处置效果的主要指标。县指挥中心的投诉处置工作,在上级指挥中心监管下进行。每一次投诉的处置情况,都在系统平台上完整记录。(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民宗局、农业农村局、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道路运输管理局、税务局)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和行业监管,党政主要领导是统筹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抓好本地本行业旅游转型升级推进工作。县财政要根据旅游发展项目和财力情况加大安排旅游发展资金力度,专项用于旅游宣传营销、旅游规划、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旅游智慧化信息化、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财政、发改、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农业、扶贫、旅游、体育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整合项目资金,推进旅游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建设。(牵头部门:各乡镇,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扶贫办、文化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局)

(二)改革创新,优化环境。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清理、修订不适应旅游转型升级的规范性文件。将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优先确保旅游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及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用地供给,探索建立旅游用地分类供给方式,采取点状供地、零星供地、单独选址、弹性年期出让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政策。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重点支持旅游项目前期工作、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旅游宣传推介,综合运用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基金注资、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积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撬动社会资本投向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的同时,优先投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招商引资旅游项目,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审批服务代办制。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旅游业,着力培育大型龙头旅游企业,打造品牌旅游企业,推动支持旅游企业上市。(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

(三)健全机制,强化督查。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进行逐一梳理,明确责任主体、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制定工作表、线路图、任务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内容、细化工作进度、提出工作标准,形成全县旅游转型升级工作时间表,实行清单式管理。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统筹抓好旅游转型升级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按照旅游转型升级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限,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时间到点、措施到位,形成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旅游转型升级的督查督办和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牵头部门: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

附件:1.昌宁县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重点任务

2.昌宁县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