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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06_A/2015-0928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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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全国昌宁红茶茶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规划》已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8日   

 

“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规划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规范产业发展,扩大品牌影响,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质检质〔2012〕191号)、《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14〕308号)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同意筹建“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批复》(国质检质函〔2015〕11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昌宁红茶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形势分析

从国际形势看:一是红茶产销持续增长。近年来,世界红茶产业发展迅猛,一些世界著名红茶生产项目引入中国,并得到大规模的发展扩张,中国已经是全球茶叶面积最大的国家。从主要大国的出口走势上看,中国、肯尼亚和斯里兰卡3国的出口将持续扩大。二是全球红茶市场潜力巨大。目前,全世界茶叶市场75%的份额为红茶,红茶仍在国际市场上占有绝对主导地位。据国际茶委会预测,世界红茶仍保持持续增长势头,年增长率为1.7%。三是茶叶综合利用明显增加。茶饮料作为世界三大饮料之一,市场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我国茶饮料市场自1993年起步,2001年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期,几乎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目前,茶饮料占我国饮料消费市场份额的20%,超过了果汁饮料。而红茶饮料的份额占茶饮料的50%左右。茶饮料的快速发展趋势和茶多酚等茶叶有效成分的广泛开发、利用,茶叶精深加工进一步发展将给昌宁红茶产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四是品牌化安全化发展日益明显。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茶叶消费向品牌化安全化方向发展趋势明显,无公害茶、有机茶成为新的消费热点,“生态健康”意识深入人心。当前国际市场上生态标志的茶叶备受青睐,各大茶叶进口国都倾向于生态茶、有机茶的引进,国内市场对茶叶的要求也相应提升,而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为昌宁发展生态红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从国内形势看。一是国内出现新的红茶消费热潮。随着全球一体化的不断发展以及饮食、消费结构的变化,国内茶叶消费市场日趋多元化,“红茶热”悄然兴起。红茶因其独特的加工工艺而具有的保健功能,得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青睐。同时,作为时尚与品位的象征,红茶对城市白领、新生代等时尚一族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国内红茶消费与供给呈上升趋势。二是政策支持。国家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倡议建设、云南省“两强一堡”及云南做大做强“云茶”等战略决策为昌宁红茶产业的发展壮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三是国外红茶进入国内市场。目前,国际上的红茶生产国和主要红茶品牌看到中国广阔的市场,并且纷纷在中国设立办事处,推广红茶。最早进入中国的立顿红茶,已经开始进入收获期,因此国内红茶受到强劲挑战。四是生产成本较高。随着国内CPI一直在高位运行,肥料、运输等价格涨幅较大,企业人工成本在不断上升,使得红茶企业生产成本上升过快,尤其是在国外绿色贸易壁垒和质量安全认证不断加强的情况下,直接影响了红茶企业的竞争力。

从以上国际国内形势分析,昌宁红茶产业发展有着明显的优势。一是产业集群显现。全县有30家茶叶企业生产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有茶叶专业合作社36个,个体工商户460个,市级以上茶叶龙头企业3家,2014年红茶产业收入3.3亿元,同比增长30%。二是资源优势突出。昌宁县拥有25万亩生态茶园,尤其古茶树众多,总面积3.7万亩,共有42个古茶树群落,有百年以上古茶树20万余株,是无法复制的宝贵资源,均属上好的红茶原料。三是品牌优势明显。昌宁红茶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得“中国优质红茶示范县”、“中国十大生态产茶县”等称号。四是产业基础扎实。制订了《昌宁县无公害茶生产综合标准》、《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昌宁红茶》和《地理标志产品 昌宁红茶》3项云南省地方标准。五是技术创新到位。昌宁一直致力于茶叶新品种选育、高效生态茶园管理、茶叶加工和资源利用等技术研究,并取得了一批创新性科技成果,支撑了茶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六是产品质量优越。昌宁红茶加工沿袭了传统生产工艺,尤其是掌握重萎凋偏嫩的发酵技术,其味无苦涩,回甘好,在红茶产品中独具特色。近年来,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均在96%以上,质量稳定。建成了昌宁红茶味庄园和松山、光山、达仁“万亩亿元示范村”,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产业竞争力省内领先、实力突出。

同时,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客观认识昌宁红茶产业发展存在的不足。一是茶产业发展投入有限。万亩茶园基地建设、品牌建设、茶叶宣传推介与市场建设、茶叶和文化研发、茶园的更新与改造、茶旅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投入不足,发展受限。二是品牌发展后劲不足。昌宁红茶品牌散而小,规模效应差。三是产业链条短。茶叶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安全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茶叶精深加工有差距,茶叶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四是科技人才缺乏。从事茶叶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特别是一线技术人员缺乏,与茶企业管理、营销等需求不匹配,科技人才不能满足茶叶产业发展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云南省“两强一堡”及做大做强“云茶”战略决策等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高原特色产业“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的总体部署,以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品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为重点,以品牌建设为主线,充分发挥知名品牌在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优化要素合理配置、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切实增强昌宁红茶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昌宁红茶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昌宁红茶产业跨越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合力共建原则

从全县发展大局的高度谋划推进昌宁红茶产业品牌建设,建立起“政府推动、部门协调、企业主体、协会参与”的区域品牌建设机制,加强政府服务功能,强化部门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区域品牌建设环境,合力抓好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坚持企业主体原则

加强主体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做大企业规模,引导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创新红茶产品,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以企业主体推动品牌培育。按照产业链发展,通过品牌示范区创建,推动产业聚集,壮大优势产业规模,延伸红茶产业链条,形成品牌规模效益。

(三)坚持质量为先原则

加快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强化质量意识,提升产品质量。引导企业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赢市场、以质量求发展”的理念。建立健全集研发、生产、营销和售后为一体的质量保证体系,以产品质量、品牌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四)坚持品牌带动原则

建立品牌推介平台,以生产力促进中心为载体,加强与省级以上品牌评定机构衔接,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培育产业知名品牌,培育和形成一批质量好、效益佳、市场占有率高、自主创新能力强、客户认可的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促进红茶产业转型升级。把昌宁建设成为“国家级茶叶出口示范基地”和“云南省重要茶叶生产加工流通中心”。

(五)坚持科技创新原则

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增强品牌竞争力的根本途径,加大科技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区域内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力品牌的培育力度,引导其在市场竞争中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坚持动态管理原则

建立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动态监管制度,强化对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的跟踪管理和动态调度,及时协调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体目标

通过筹建“示范区”,形成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发展协调、质量明显进步、品牌建设有效、公共服务良好的茶产业发展格局,大力促进昌宁红茶产业实现跨越发展,带动区域生产总值连续两年增长15%以上,企业利税连续两年增长11%以上;采用统一标准生产,产品监督抽查率在96%以上,先进标准采标率在80%以上;不出现因出口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国外通报、退货、索赔的案例或因服务质量问题引起顾客大量投诉;不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恶性违法违规案件。把昌宁红茶打造成全国知名品牌,全面提高昌宁红茶的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

五、任务措施

为保证顺利完成筹建目标,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茶企业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围绕以下主要任务措施开展筹建工作。

(一)制定明确清晰的品牌建设规划

结合全县发展实际,制定详细的红茶产业品牌建设规划,并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出台支持茶产业品牌建设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品牌培育、推广和保护的投入。推动我县红茶产业品牌建设稳步推进。

1.制定创建规划。出台“昌宁红茶产业品牌建设发展规划”,将品牌建设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保证规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品牌建设发展规划经过专家论证,确保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可行,并由专家综合评判打分。

2.为实施品牌建设规划提供经费保障。县财政对“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提供专项经费30万元。同时,多元融资,加大对基地、企业、市场、品牌建设的硬投入,支持品牌宣传、市场管理、新技术推广及新产品开发。发改、工信、农业、林业、扶贫、环保等部门积极争取各类项目扶持资金支持“示范区”建设,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3.调查核实茶资源的分布情况。由县农业局牵头,茶办、林业局、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协同配合,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摸底排查,彻底清查茶资源的分布情况和查找制约茶产业发展的各类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

4.制定并出台品牌培育、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在原有的《昌宁县财政扶持工业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昌宁县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来投资的若干规定》、《昌宁县关于扶持奖励重大工业投资项目的决定》、《昌宁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新的扶持昌宁红茶产业加强品牌建设和质量提升的土地、财政、融资等政策措施;制定并出台奖励茶企业获得市级以上名牌、知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以及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的政策措施;制定昌宁红茶产业品牌危机应急处理机制。

(二)建设特色鲜明的红茶产业品牌文化

注重品牌文化建设,提出“创昌宁红茶品牌 建全国茶业强县”的建设工作宣传口号,形成“强质量 树品牌 兴产业 惠民生”的品牌建设理念。推动企业学习并运用先进的营销理论、品牌管理模式和方法,提升红茶产业品牌的影响力。完善质量诚信体系,打造品牌形象。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优秀品牌管理经验和标杆的交流与分享,营造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

1.出台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宣传口号。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形成创建工作宣传口号,拟定宣传工作方案。结合质量强县建设工作,通过路牌、报纸、电视台、网络等途径进行宣传,加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确保红茶产业从业人员对创建口号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

2.形成符合红茶产业发展特色的品牌建设理念。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研究形成红茶产业品牌建设理念,并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通过千年茶乡文化节、茶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质量月、“3·15”、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计量日等节点,围绕红茶产业品牌建设理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营造良好品牌文化氛围。

3.建立完善的质量诚信体系,奠定品牌建设的重要基础。骨干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并向社会公开“质量诚信承诺”,实行分类监管。示范区内的所有红茶生产企业建立质量信用档案。建立红茶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以及相应整改退出机制、建立产品质量溯源的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4.推动示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将区域内业绩突出、市场占有率高、社会反响好的企业打造成品牌建设标杆企业,并推动标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从2015年起,指导标杆企业开展分享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品牌经营经验的活动,每年举办不少于1次的经验交流活动。

(三)持续夯实品牌建设的质量基础

加强标准化基础建设、有效发挥认证认可作用,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围绕红茶产业的提升和发展,建立专业的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学习和创新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

1.建立质量指标考核体系和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从2015年起,将质量指标纳入县人民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由县食药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半年度和年度向县人民政府汇报昌宁红茶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2.加强监管,规范产业发展。建立昌宁红茶质量整治工作机制,按照国家及地方要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和违规行为。落实产品质量和打假责任制,遏制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产品质量状况监控。

3.加强进出口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严格出入境人员、产品等检验检疫,加强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查验和管理,杜绝发生境外通报或退运。

4.建设与昌宁红茶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质量公共服务平台。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共建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为契机,积极争取项目,加快昌宁县食品检验所建设;建设昌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提升红茶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与科技攻关能力。

5.夯实标准、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工作。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积极帮助建立标准化体系,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工作;出台质量提升与品牌奖励等激励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和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对获得HACCP、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着力加强生态标准化茶园建设和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行茶园无公害管理模式,走良好农业规范之路,推进初制生产加工标准化生产。

6.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积极推动企业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组织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小组(QC)活动,鼓励企业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7.提升园区质量管理整体水平。积极引导骨干企业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标准,申报昌宁县政府质量奖、保山市政府质量奖等各级政府质量奖;在骨干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组织企业进行首席质量官的培训,推动质量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开展质量教育实践基地活动。

(四)大力加强区域品牌建设工作

组织开展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相关的培训活动,巩固品牌建设成效。

1.推动品牌培育创建工作。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按照“遴选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原则,制定年度品牌建设计划,做好品牌建设的上门辅导、帮助指导,积极引导骨干企业申报保山市名牌、保山市知名商标、云南省名牌、云南省著名商标、中国知名品牌、中国驰名商标等,以龙头企业带动规上企业,大力推动品牌培育创建工作。

2.提升区域内品牌产品价值。推动企业科技研发,加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建设;积极动员骨干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品牌价值测算,并为企业开展品牌价值测算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服务。

3.稳步提升区域内品牌产品的质量水平。建立顾客满意度测量体系,定期开展顾客满意度年度测评;定期研究品牌顾客满意度测评结果,并指导企业不断提升品牌建设工作;加强初制加工示范所与省内外茶叶科研机构合作,全面提升昌宁红茶产业技术水平。

4.深化品牌建设意识,营造有利于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由创建办牵头,委托国家级、省级科研院所等权威机构每年开展品牌创建、培育及保护等系列讲座,深入开展质量月以及其他以打造昌宁红茶品牌为主题的活动,营造品牌创建的良好氛围,组织茶企业参加国内外茶行业相关展会。

(五)形成发展特色鲜明的昌宁红茶产业园区

通过区域品牌建设,完善昌宁红茶产业整体发展规划,区域产业项目集中布局有序,优化产业链条。县茶叶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促进产业质量提升。建立并完善成熟可靠的种植、加工、销售等管理体系和机制,红茶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各级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积极创新培育品牌方法,建立起具有特色的品牌建设机制,努力发挥示范作用。

1.推动产业融合,形成特色鲜明的产业园区。充分挖掘昌宁茶文化资源,并将其与旅游、城乡建设、现代农业有机结合起来,打造生态休闲茶庄园、茶文化特色旅游小镇等,整合企业和社会各界力量,加强古树茶保护与开发。

2.筹建全国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推进全国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努力提升出口茶叶质量安全水平。

六、实施步骤

在落实筹建规划,完成“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2年的筹建工作中,要统筹协调做好以下5个阶段的工作。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5年5月—2015年7月)

成立筹建“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利用各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昌宁筹建“示范区”,扩大影响,掀起热潮,全员参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顺利开展筹建工作创造条件。制定完善筹建规划,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并对筹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全面开展筹建“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各项工作。

(二)建章立制阶段(2015年8月—2015年12月)

建立健全筹建工作量化考核机制,出台品牌建设和质量提升激励政策和措施,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按照本规划中设定任务措施,定期对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的筹建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对积极完成工作的部门及单位进行奖励,对不合格工作进行监督整改,对筹建工作中因过失影响工作进程的,进行通报批评,启动问责机制,确保筹建工作顺利进行。

建立健全指导监督机制。由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筹建工作的指导监督,严格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标准和要求,各有关单位应按本规划确定的任务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报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建立重大事项上报机制,各有关单位对于重大事项,整理书面材料、视频图片资料后,提出意见,上报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月—2017年3月)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实施创建规划,落实各项任务措施,持续推进筹建工作,按照考核验收指标和筹建规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逐步完成本规划中确定的总体目标。

创建办及时上报筹建工作年度总结报告。按照规定要求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会同直属检验检疫局对我县落实筹建规划的情况进行跟踪指导,至少每半年对我县筹备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和整改建议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各成员单位对应目标分解任务要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和指导意见进行改进,确保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标准完成筹建工作。

(四)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4月)

在正式申请验收前,由创建办统筹安排,对照《“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考核验收指标》,组织开展系统性的自查,尤其突出对重点环节、主要考核验收指标完成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指导逐一整改,直至完善达标,为确保“示范区”筹建最终通过验收做好扎实充分的准备。

(五)申请验收阶段(2017年5月—2017年6月)

根据《“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考核验收指标》进行自查,当自查分数达到800分以上时,完成筹建文件的整理,填写验收申请书,提请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直属检验检疫部门审核,待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直属检验检疫部门审核并报经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兴省战略领导小组或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申请国家质检总局验收。

七、保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以“强质量 树品牌 兴产业 惠民生”的理念,把昌宁红茶产业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依托资源优势,抓住政策机遇,稳步推进“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工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质量、农业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质监、农业、科技、发改、财政等县直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质监局,统筹协调创建工作,县人民政府与参建部门、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夯实,强力推进。

(二)明确职责,通力合作

严格执行筹建工作任务分工,各成员单位要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量化,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切实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具体措施明确,保证工作的质量和进度。要加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确保人力资源充足,建立联络员机制,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创建“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具体工作,互通信息,及时上报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共建联动机制,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支持,加大投入

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本规划确立的任务措施,完善品牌建设和质量提升的实体性制度,并配套出台相应的程序性制度,以制度确保筹建工作有序进行。加强品牌扶植政策建设,出台品牌建设的鼓励性措施,完善筹建工作激励机制,调动各方主体的积极性,确保筹建工作顺利完成。县财政要做好经费预算,设立示范区筹建专项工作经费,分年度对筹建工作给予支持。发改、财政、工信、林业、水务、扶贫等部门要加大相关项目申报与落实力度,为“示范区”筹建争取项目捆绑资金和提供专项资金投入。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坚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创建过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刊、专栏、专题,定期编发《简报》,集中对“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宣传,表彰创建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3·15”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品牌意识、诚信意识,树立“以质取胜”的理念。通过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共识,促进“示范区”筹建目标的实现。

(五)完善机制,注重考核

落实责任考核机制,把“示范区”筹建工作纳入各部门、各乡镇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各乡镇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根据县人民政府与各成员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各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与相应的服务主体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加强对筹建工作中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对各单位筹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排序,对成效突出的在全县通报表彰,对筹建工作滞后、影响整体进度的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并查找原因,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