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40501-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专题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4-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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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昌宁县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4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宗教工作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正确把握和妥善处理“四个关系”,全力推动昌宁民族宗教工作更高质量发展。
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县长范正建主持会议并作要求;在家的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要正确认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意义,中华民族是多元一体的,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两者辩证统一。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充分认清昌宁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的县情,统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发挥特色优势和有利因素,推动昌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政策,开创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作为大事要事来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一手抓民族团结进步,一手抓民族地区发展,团结带领全县人民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把习近平总书记交办的事情办好,书写好民族团结进步的昌宁实践答卷。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任务,扛起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政治责任,夯实宗教工作基层基础。从全域创建扩面、宣传教育提效、典型经验提质、媒体宣传提品等方面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由“点”上创建向“面”上铺开,有形有感有效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乡镇、各部门要常态化开展践行“四条标准”,落实好“五进两不进一不出”规定,不断增进“五个认同”,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推动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昌宁实践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