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40312-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常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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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6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范正建主持召开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听取了《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昌宁县乡镇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加快结合昌宁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属地负责,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建强基础、补齐短板,聚焦关键时段、重点人群、警示震慑三个重点环节,全面提升全民防火意识;要按照管住路、管住山、管住人、管住火要求,严格火源管控。同时,要围绕发生火灾的最大风险在哪里、可能发生在哪些地区和时段、突出风险隐患是什么,切实强化火灾隐患消除,确保平稳安全度过这一防期。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副县长徐喜瑛、段连卫、赵阳阳、王俊、田再悦、王颖,政府办公室主任谢斌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