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784/20231109-0001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翁堵镇 |
公开目录 | 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 发布日期 | 2023-11-09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积极应对、及时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包括“打、砸、抢、烧、炸”等重大暴力性案件和恐怖袭击事件),确保当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组织协调全镇各部门及时开展处置工作,将影响和危害控制、降低在最低限度,维护和保障全镇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翁堵镇反恐防暴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牢固树立稳定重于一切的思想,通过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打击力度,以“重点管控、从严从紧、以面保点、以点促面”为原则,切实做好我镇的反恐防暴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社会面上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严防发生恐怖暴力事件、危害国家安全事件和重特大安全事故,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镇境内发生的恐怖分子为实现其政治、经济目的,利用爆炸、劫持人质等恶性暴力恐怖手段,给公众人身安全和国家、公民财产造成重大危害,需要由镇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挥处置的各类恐怖暴力事件。主要包括:
(一)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全镇涉及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油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
(二)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全镇化学危险品和加油站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委政府、医院、学校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
(四)犯罪分子在全镇居民小区、学校、集市、超市等公众场所或其他人员聚集场所实施爆炸的;
(五)犯罪分子在全镇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中实施爆炸危害公众安全的;
(六)犯罪分子使用暴力手段,大规模劫持社会公众作为人质的;
(七)犯罪分子持枪和使用爆炸装置武装劫持人质的;
(八)犯罪分子劫持党政机关重要领导或者其亲属的;
(九)犯罪分子劫持国内外知名人士及其亲属的;
(十)其他需要直接指挥处置的爆炸、劫持人质事件。
三、处置原则
反恐防暴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反恐防暴工作的领导,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全镇能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特成立翁堵镇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伍 婕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字永伟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王文坤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李小龙 镇党委副书记
杨建树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赵仕荣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杨根灿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施宁艳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 剑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于剑芳 镇党委委员、镇组织委员
赵 帏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张 业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邱德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董江顺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 字绍军 司法所所长
周永兴 农服中心主任
茶潇琦 文广中心主任
杨发成 林业中心主任
鲁雷纲 执法队队长
张 敬 财政所所长
段胜玲 规划中心主任
李云龙 镇安监站工作人员
李开磊 翁堵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张春金 翁堵中心卫生院院长
李根明 翁堵中心学校校长
辉晓茫 翁堵供电所所长
杨冬成 明山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刘绍新 立桂村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正龙 立木山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加升 扁里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禹正春 阳旺田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罗赛林 翁兴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景红 翁堵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由王文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董江顺同志任副主任,鲁雷纲同志负责日常反恐防暴工作。
五、工作任务分解
一旦发生恐怖暴力犯罪事件,镇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应战状态,迅速成立处置恐怖事件总指挥部,并在事发地建立现场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实行总指挥负责制,统一指挥。
(一)成立处置恐怖暴力犯罪事件总指挥部
1、设立总指挥部。镇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人民政府镇长任常务总指挥,镇党委政府其他成员任副总指挥,综治办、派出所、安监站、供电所、卫生院、学校、财政所、民政等单位负责人为总指挥部成员。根据处置工作需要,视情况调动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总指挥部。一般情况下,总指挥部设在派出所。
2、总指挥部的职责。根据发生的恐怖案件情况,迅速做出是否立即启动镇反恐防暴应急预案的决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处置恐怖事件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策;协调调动全镇反恐怖力量和资源;决定采取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的重大措施;确定对外报道口径,适时对外发布信息。
(二)建立处置恐怖暴力犯罪事件现场指挥部
1、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一般在事发地附近选择有利地形设置,由镇政府镇长任指挥长,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派出所长任副指挥长,镇、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现场指挥部的职责。现场指挥部要按照镇总指挥部的指令,具体组织落实相关处置措施,并根据事件发生的紧急情况临机决断、有效处置。
3、现场指挥部下设机构人员组成及职责。一般情况下现场指挥部下设通信联络组、后勤保障组、机关保卫组、现场秩序维护组、处置行动组、善后工作组等若干专门工作组。
(1)通信联络组
组长:于剑芳
成员:党政办工作人员、武装部工作人员
职责:按要求通知各组结合(党政办负责通知镇直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武装部负责集结民兵预备役人员);传达领导小组下达的各种命令,做好上传下达各项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上报信息;调配车辆。
(2)后勤保障组
组长:于剑芳
成员:党政办工作人员(含财政所,食堂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处置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3)机关保卫组
组长:王文坤
成员:综治办工作人员,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保障机关安全;处理日常工作和搞好窗口服务;
(4)现场秩序维护组
组长:董江顺
成员:派出所干警、司法所工作人员、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相关村社干部、民兵。
职责: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疏散围观群众,维护现场秩序。
(5)处置行动组
组长:董江顺
成员:派出所干警
职责:在发生突发事件后按领导小组要求迅速集合,到达现场后迅速抢占制高点和有利位置,为正确处理奠定基础;制止正在进行“打、砸、抢、烧、炸”等违法犯罪行为,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
(6)善后工作组
组长:赵帏
成员:民政办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相关村社干部、镇卫生院
职责:宣传法律法规,负责做好相关群众的思想工作;救灾救济,负责做好受害人员的医疗救助及安抚工作;
(7)机动组
组长:杨剑
成员:人武部工作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
职责:在指定地点集中待命,听候领导小组调遣。
(三)先期处置
1、公安机关应急力量出动。恐怖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派出所先期赶赴现场,执行封锁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群和抢救伤员等紧急任务,并立即向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公安机关处置恐怖事件的应急队伍出动。
2、镇领导赶赴现场。派出所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党委、政府。接到报告后,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要迅速赶赴事发地,组建现场指挥部。
3、抢险救灾队伍赶赴现场。现场指挥部判明情况后,立即启动反恐防暴应急机制,调动有关单位应急力量赶赴现场。到达现场的各支队伍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指挥部接受任务,确定联络方式,组织好本部门的抢救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视情调动本部门力量增援。
(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恐怖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要加强社会面以及要害部位、重要单位的控制和保卫,防止不法分子乘机捣乱,扰乱社会治安,确保全镇治安大局的稳定。
(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恐怖事件中心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在总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一是要采取措施,消除恐怖事件的消极影响,稳定受害群众的情绪,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二是对恐怖事件进行侦破,查清恐怖事件的内幕,缉捕在逃的恐怖分子;三是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反恐怖工作,提高反恐怖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电视、墙报、会议等多种方式让全镇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反恐防暴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内紧外松,既要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又要提高警惕,切实增强全镇干部职工反恐防暴工作的敏锐性和洞察力,使全镇应对恐怖袭击事件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安全防范
各村(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要求,全面加强治安巡逻和防火、防盗,严抓治安、灾害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防范检查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部门、村(社区)要加强信息采集工作,对调查了解到的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及时报告镇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而及时采取措施,争取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值班制度
全镇各部门、各村(社区)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坚守岗位。村(社区)干部、镇领导班子成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保证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