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784/20230309-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翁堵镇 |
公开目录 | 农业农村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3-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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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云财规〔2022〕1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云财规〔2022〕274号)和《中共昌宁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委农办发〔202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政策目标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国家促进粮食生产的重要措施,是惠民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事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要以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和提高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加强耕地地力保护为根本要求,认真推进补贴政策落实。要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引导农民综合实施科学轮作、秸秆还田、农机化作业、科学施用化肥、增施有机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耕地保护措施,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切实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
二、补贴政策标准
各村(社区)要在保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聚焦补贴对象,明确补贴依据,严格补贴范围,突出政策效能,充分调动农业生产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切实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落细。
(一)补贴对象。原则上以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为补贴对象,鼓励在征得拥有耕地承包权农民同意的基础上,对流转土地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补贴依据。原则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认的耕地面积为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核减不得享受政策的7种情形。一是作为畜牧养殖、渔业养殖占用的耕地。二是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颁发林权证或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耕地。三是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如工厂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用地,水产养殖池、工厂化养殖池等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检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临时存放场所用地。四是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五是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由其所有权属的村集体等组织开展复耕复种,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六是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七是擅自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等。
(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采取县内统一标准,根据省级下达的资金规模(含县级上年度结转资金),按照县域内审定纳入补贴范围的耕地面积,计算后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全县标准统一。
三、补贴工作流程
(一)纳入“一卡通”平台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惠民惠农政策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规〔2022〕22号)、《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148号)等文件规定,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纳入“一卡通”平台管理,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二)严格补贴面积核实审定。各村(社区)要认真对照耕地实际用途情况,仔细排查核减不得享受补贴政策的7种情形,严格落实面积申报、核实、公示、审定等程序。
1.村级初核公示。由各村(社区)组织辖区内农户据实填报耕地面积并初核,做好补贴对象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号是否激活可用、手机号码等信息确认,经农户签字认可,在村民小组、村委会村务公开场所公示或向户主发送公示信息(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后盖章上报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2023年3月20前。
2.镇级复核公示。由镇人民政府对各村(社区)上报的耕地补贴面积进行复核,在镇务公开场所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后盖章报县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间:2023年3月29日前
3.县级复核。镇级核实上报后由农业农村局对本镇上报对象、补贴面积等信息复核、审定等。
完成时间:工作2023年4月20日前
4.系统录入。县级复核、审定确认后、镇级根据补贴对象,完成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数据录入“一卡通”发放管理系统工作。
完成时间:2023年5月31日前
5.补贴资金公示。依据县农业农村局审定面积和补贴标准,核算补贴对象补贴金额反馈情况,在镇、村利用政务村务公开场所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有异议的核查修正后再次进行公示。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工作,如期完成各项工作,决定成立翁堵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字永伟 翁堵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邱德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段泽锐 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杨发成 镇林业中心主任
周永兴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景红 翁堵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加升 扁里村党总支书记
禹正春 阳旺田村党总支书记
罗赛林 翁兴村党总支书记
杨冬成 明山村党总支书记
李正龙 立木山村党总支书记
刘绍新 立桂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周永兴负责统筹耕地地力补贴基础数据采集、核实、录入、公示、上报和资金兑付等各项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是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耕地属地原则的原则,搬迁户按由原搬出村(社区)负责核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
镇宣传办要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宣传力度,多角度、全方位的进行宣传报道,提升公众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翁堵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