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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784/20241018-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翁堵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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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翁堵镇各个机构职能如下:

党政办公室(中国共产党翁堵镇委员会党校):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文秘、督查、电子政务、保密、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镇人大主席团、政协联络组、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公路管理、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搬迁安置、统计、农民负担监督、审计等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职责。

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负责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做好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等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水利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实用技术培训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村镇规划、村容村貌、道路交通建设、生态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退役军人事务、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综合执法中心:代表镇人民政府或根据授权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本中心职责与中央和省、市综合执法机构改革相关规定冲突的,以上级意见为准,待中央和省、市统一明确政策意见后逐步加以规范。

翁堵镇财政所:承担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监管等职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们要自觉把翁堵各项工作融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实践,把握机遇不懈怠,盯住目标不放松,以奋斗姿态勇毅前行,以昂扬斗志追赶进位,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向历史和人民交出优异答卷。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部署要求,把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为第一主题,围绕建成“富硒红茶生产地、农旅融合先行区”的发展定位,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找准翁堵定位、把准翁堵方向,落实“五个聚力”,实打实干、干就干好,奋力推进翁堵现代化建设起好步开好局。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农村经济总收入达4.48亿元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8万元以上;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49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达1.8亿元以上;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社会指标考核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2.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综合执法中心;

5.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林业服务中心;

7.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翁堵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纳入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核算。分别是:

1.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

2.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

3.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 27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55人,财政部分供养2人,非财政供养2人。离退休人员 27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2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年末其他人员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23628616.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28616.2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59169.85元,增长20.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59169.85元,增长20.1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23628616.29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0493.77元,占总支出的53.58%;项目支出10968122.52元,占总支出的46.42%;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59169.85元,增长20.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2729.89元,增长4.82%;项目支出增加3376439.96元,增长44.4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60493.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38682.60元,占基本支出的87.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21811.17元,占基本支出的12.02%。(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68122.5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3翁堵镇免费开放专项资金6924.5元,翁堵镇免费开放专项资金24,173.00,昌宁县翁堵镇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20,000.00元,2022年全省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30,000.00元,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补助经费45,000.00元,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资金3,525.00元,昌宁县翁堵镇富硒人参果基地建设项目资金1,500,000.00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经费1,875.00元,翁堵镇2023年烤烟种植项目补助资金125,000.00元,翁堵镇明山村足球场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元,翁堵镇明山村、翁堵社区生物质燃料加工厂建设项目资金1,400,000.00元,立桂村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250,000.00元,昌宁县翁堵镇2022年烤烟种植项目补助资金180,000.00元,翁堵镇2022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元,计划生育专项补助资金600.00元,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元,2020年云产卷烟原料保障扶持项目专项资金30,000.00元,2021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及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2,000.00元,2023年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第一批项目资金20,000.00元,翁堵镇茶叶交易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元,昌宁县2023年翁堵镇明山村大明湖自然村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500,000.00元,2023年全省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30,000.00元,翁堵镇2023年烤烟种植项目资金580,000.00元,昌宁县2022年翁堵镇明山村大明山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35,600.00元,昌宁县翁堵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0元,翁堵镇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项目资金30,000.00元,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2,721.00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经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9,880.00元,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12,501.00元,2021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补助资金27,606.00元,创业奖补资金10,000.00元,2021年云产卷烟原材料保障扶持专项资金20,000.00元,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管护劳务费项目专项资金158,027.00元,2018至2020年无命案乡镇(街道)专项补助资金4,350.00元,昌宁县翁堵镇翁兴村茶园示范基地建设专项项目资金100,000.00元,昌宁县翁堵镇“两香”小微产业园建设项目资金600,000.00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经费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164,337.00元,2021年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经费30,000.00元,2023年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经费30,000.00元,翁堵镇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000.00元,翁堵镇2022年云南烟草商业扶持项目资金7,200.00元,村庄规划编制补助经费400,000.00元,昌宁遐迩茶品有限责任公司茶叶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450,000.00元,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巩固提升补助资金1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56813.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2%。与上年相比增加2287366.83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03732.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4166223.68元,公用经费1202508.35元,项目支出235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93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项目支出6935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109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项目支出131097.5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5824.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939402.08元,公用经费11200元,项目支出272721.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5986.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589986.18元,项目支出6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80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项目支出158027.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12279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5443070.66元,公用经费308102.82元,项目支出8371623.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项目支出4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151040.00为元,决算为1509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040.00元,决算为990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6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00.00元,决算为5192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40%,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19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1040.00元,支出决算为1509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040.00元,决算为990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00.00元,决算为519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按标准安排住宿和用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提前审批制度,节省“三公”经费的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5.22元,下降0.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22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00元,下降0.1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按标准安排住宿和用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提前审批制度,节省“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政府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督查工作,上级单位调研乡镇内项目工程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9158.68元,比上年减少103299.74元,下降7.11%,主要原因我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按标准安排住宿和用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提前审批制度,节省“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资产总额12265846.2元,其中,流动资产5205094.54元,固定资产7060750.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2153.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84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97平方米,账面原值81593.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8731.5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774.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574.3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12.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712.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