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784-/2021-101601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翁堵镇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10-16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三防”工作,强抓措施,成绩显著
(1)防火工作
森林草原防灭火是重要的常规工作,一直以来,林业服务中心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主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强化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措施:第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事关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事,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领导重视是搞好工作的关键,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同时全镇各村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加强宣传,2019年12月以来,翁堵镇“三到户”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翁堵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召开后,一是一份责任状,指挥所与各村签订了一份责任状、村与各村民小组长签订了一份责任状、村民小组长与林权所有者签订了一份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状,村与“五种人”监护人签订了责任和林区林缘作业人员也签订了责任书,提高了林权所有者防火意识;二是一份承诺书,三是一份防火宣传单。第三,防火值班责任到人、强化应急值守,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期内严格执行镇村两级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翁堵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组建了一支强有力的应急扑火队伍,共有30名具备扑火素质的队员组成。在此基础上,7个村相应成立了义务扑火队,共计110人,依靠健全的领导机构和“招之即来、来之能战”的义务扑火队,为我镇全面完成本年度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第四、检查督导、加强监测、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指挥所对全镇7个村随时进行督察,检查内容包括各村领导小组、扑火队的组建、防火责任书的签订等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防火指挥所及各村各村民小组长巡山护林,加强监测,行成了全镇的监测网,确保及时发现火情,及时处理。
通过各种措施抓死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翁堵镇2020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县级考核98分,全县名次靠前,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
(2)防病防虫
抓好病虫害防治监测工作,是林业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把病虫害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历史高度,林业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努力达到统防、统治、积极消灭的目的,在国有林设立监测点,科学监测,加强监测点管理,工作到位,责任到人,严格监测,有效防止各类病、虫害的发生和外界侵入,保证无森林病虫害的发生。
2.生态扶贫
为进一步推动生态脱贫攻坚工作,按照翁堵镇党委政府“五个一批”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林服中心结合行业实际,坚持把生态建设和林产增收相结合,积极落实精准扶贫、生态脱贫工作。
(1)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偿及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
天然林停伐保护工程面积为78742.5亩,完成农户补助资金兑付787425.00元每年,涉及7个村委会、100个村民小组、2864户林农及林产业大户(林农2849户、林产业大户15户),共签订了345份保护管护及补助协议。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472户;公益林7260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044亩,省级公益林5216亩,2018年黄瓜山又纳入1000亩。兑现农户补偿资金72600.00元。补偿覆盖翁堵镇扁里村、立桂村、立木山村、明山村、翁兴村、翁堵社区、阳旺田村,7个村委会34个村民小组的349户农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65户。
(2)继续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及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
老一轮退耕还林项目4000亩,兑付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合计50万元,项目共覆盖7个村委会469户农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56户;兑付新一轮退耕还林3000亩补助资金90万元,其中涉及农户571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18户,非贫困户253户,2020年又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实施3300亩,共涉及5个村(社区),410户农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涉及258户,非档户152户。
(3)聘用生态护林员
2020年聘用护林员36名,其中建档立卡人口护林员34人全年兑付护林员管护资金534200.00元,既充分发挥生态保护职能,弥补林业服务中心森态保护人员的不足,又解决了贫困户的收入困难,使建档立卡人口有了收入保障。
3.紧紧围绕保护生态这个中心,以违法图斑为抓手,加强天然林保护,加大林业违法处罚力度。
一年来,抓好各项林业生产任务同时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平安林区创建等行动。严格控制毁林开垦行为,杜绝乱砍滥伐、偷砍盗伐,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禁止乱捕滥猎,进行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反行为,多次反复调查核实违法图斑35个(点),查处林业违法案件6起,收缴罚款5000多元,配合森林公安查处刑事案件1起,查处违规用火案件9起,收缴罚款3900.00元,发放案件执行催告书13份,目前违法使用占用林地全部收回并恢复了植被,有力震慑遏制森林违法,有效保护生态。
4.林业产业
核桃面积13.85万亩,产量(干果)850吨,实现产值1000多万元;兰桉面积3万亩,产油160吨,实现产值900多万元;积极探索中草药产业的发展,目前有基地,主要是缺乏资金投入和精耕细作的经营管理。
5.完成野生在养动物的调查核实处置工作
全镇涉及在养野生动物为:竹鼠801只,进行无害化处置,补偿资金160200.00元,豪猪1124头,进行无害化处置,补偿资金1011600.00元,果子狸18只,进行放归立木神山处置,补偿资金17100.00元,麂子1只,放归立木神山处置,13.2公斤补偿资金3036.00元。全镇涉及33户农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2户、非卡户11户。共涉及补偿资金为1191936.00元。
6.古树名木
完成翁堵镇古树名木调查,调查出翁堵镇古树名木5株,并进行挂牌,明确专人管护。
7.野生动物肇事赔偿
现地勘察野生动物肇事14起(阳旺田1起,翁兴2起,翁堵社区1起,明山1起,立木山2起,立桂7起),帮助农户报保5600.00元
8.核发杉木人工林采伐证11份,出材211立方米。
9.踏查确权勾绘,做好办理林权证的基础性前期工作、参与完成全镇林权纠纷的调处工作。
10.积极主动完成党委政府及林草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积极协助立桂村扶贫、殡葬改革、人口普查等各项工作,林业技术培训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98563.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8563.5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9年493570.97元对比增加4992.59元,增加1.0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98563.56元。其中:基本支出498563.56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9年493570.97元对比增加4992.59元,增加1.0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8563.56元。与2019年493570.97元对比增加4992.59元,增加1.0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6380.75元,占基本支出的95.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182.81元,占基本支出的4.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无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563.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493570.97元对比增加4992.59元,增加1.0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8563.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与2019年493570.97元对比增加4992.59元,增加1.0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0.00元,支出决算为2806.00元,完成预算的62.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06.00元,完成预算的62.3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按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原则,加上“新冠”疫情影响,接待批次及人次大幅度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714.00元,下降37.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14.00元,下降37.9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按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原则,加上“新冠”疫情影响,接待批次及人次大幅度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806.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280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指导检查本单位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103363.13元,其中,流动资产391499.92元,固定资产711863.2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223.5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0.00元,固定资产减少45283.5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103363.13
|
391499.92
|
711863.21
|
654723.27
|
0
|
0
|
57139.94
|
0
|
0
|
0
|
0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