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784/20240408-00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翁堵镇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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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熟悉本镇主要农作物栽培品种及栽培技术,根据不同季节,及时提出农业生产技术管理意见并组织实;负责搞好抗旱防汛工作;负责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的农业技术素质,及时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负责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负责搞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工作;负责做好各项防疫工作;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由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工作站和水务工作站组成。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翁堵镇农业中心将在镇的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各类文件精神,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扎实有效的完成全镇农业技术推广、畜牧产业发展、水利工程建设等工作任务,为我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打下夯实的基础。计划重点完成工作:
一是做好农业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认真执行耕地地力扶持等各项惠农工作;二是抓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做好试验示范,降低盲目引种、引新技术为种植户分担风险;三是做好农业信息搜集发布工作,减少农业生产的盲目性,降低市场风险;
四是做好病虫害普查检测工作,抓好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田间检测,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五是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牧技术推广、定点屠宰检疫、兽药饲料监管等工作;六是认真做好水利、农机、茶叶等相关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是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是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12348.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12348.8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338308.09元,减少18.28%,主要原因为减少事业人员2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12348.81元,其中:本年收入1512348.8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12348.8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338308.09元,同比减少18.28%,主要原因为减少事业人员2人。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12348.8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12348.81元,其中:基本支出1512348.81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338308.09元,同比减少18.28%,主要原因为减少事业人员2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元,其中:人员经费1431666.48元;公用经费80682.33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73.8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778.6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16597.5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农林水支出1217398.77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元,较上年2000.00元增加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元,较上年2000.00元减少0.00元。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73127.21元,其中,流动资产60元,固定资产净值373066.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95.3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695.33元,流动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doc】
附件【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doc】
附件【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docx】
附件【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