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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784/20240408-00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翁堵镇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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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种变化情况;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7.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属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在翁堵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县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不断规范内部管理,强化为民服务意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狠抓资源林政管理,加大力度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加强林区巡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对疑似违法图斑进行查处和植被恢复工作;严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图斑案件;做好护林员的培训管理工作;严格限额采伐管理、公益林、天然林管理等工作。

二是要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在宣传、责任落实、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应急能力等方面下功夫,确保林区资源平安。

三是要做好营林造林工作和图斑整改工作。加强林农技术培训,尤其要做好项目造林地的补植补造工作,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经济林抚育,商品林抚育项目。

四是要做好野生动物的管理和保护、有害生物监测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事业单位。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3283.6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3283.6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49746.43元,同比增加23.27%,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93283.61元,其中:本年收入793283.6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3283.6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49746.43元,同比增加23.27%,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1人。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3283.6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93283.61元,其中:基本支出793283.61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49746.43元,同比增加23.27%,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1人;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元,其中:人员经费727743.25元;公用经费65540.36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0.3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122.9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72921.7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农林水支出628908.56元,主要用于林业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25.00元,较上年1500.00元增加75.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25.00元,较上年1500.00元减少75.00元。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990169.05元,其中,流动资产391499.92元,固定资产净值598669.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000元,流动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