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784-/2020-0928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翁堵镇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
文号 | 浏览量 |
转发《保山市2020年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农村消费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保山市2020年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农村消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行动方案》背景依据
2020年6月,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农村消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37号),为贯彻落实省级部署要求,进一步开拓我市农村市场,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促进农村消费增长,根据市人民政府安排,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行动方案》。通过广泛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建议,形成了该《行动方案》。
二、《行动方案》目标任务
《行动方案》立足保山实际,明确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农村消费的总体目标,提出加快健全电商服务体系、加快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充实农村品质商业网点数量、加快培育农村市场流通主体、加快打造农村消费新热点5个方面16项重点任务。
三、《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一)加快健全电商服务体系
本部分包含提升改造市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完善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功能、扩大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服务覆盖范围、积极推广“一部手机云品荟”农村电商新模式4个方面重点工作。围绕优化服务内容,拓展服务功能,梳理整合周边资源,推动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搭建电商企业与乡村电商站点沟通交流平台,推动农村商贸流通和零售网点转型升级。
(二)加快完善物流配送体系
本部分重点围绕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整合物流快递资源,优化物流配送网络,降低快递物流成本等方面进行开展,对包裹快件从县级物流中心到乡级快递物流服务站、村级快递物流服务点提出明确时限要求。
(三)加快充实农村品质商业网点
本部分包含推进乡村新型商业中心建设、行政村重点拓展连锁经营和线下体验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完善商业业态、发展连锁经营4个方面重点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移动终端“三结合”和政务商务公共服务“三融合”,补齐便民设施短板,提高商品和服务规范化水平,提升农村消费环境。
(四)加快培育农村市场流通主体
本部分提出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主体,加大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力度,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和品牌建设,加强全市农产品溯源平台推广和运用,推动本地农村电商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各类企业和搬迁群众通过盘活安置点商铺等资源发展购物、餐饮、物流配送等生活服务。
(五)加快打造农村消费新热点
本部分包含举办农村消费月活动促消费、大力发展农村夜间经济2个方面,组织当地大型商场、连锁超市联合开展优惠促销活动,针对消费特点推出特优商品;通过线上设立夜间经济专区、打造夜间经济品牌、开展夜间经济直播等与线下夜间经济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农村夜间消费场景。
四、《行动方案》涉及范围
涉及范围主要包括市直及各县(市、区)农村商业、电商、物流、市场行为监管等工作的管理部门。
五、《行动方案》执行标准
参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农村消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37号)明确的执行标准。
六、注意事项
建设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工作中,全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功能全覆盖的目标。
七、关键词诠释
乡村新型商业中心:运营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除生鲜农贸市场外的商业区域运营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10公里范围内辐射人口不低于2万人。
八、惠民利民举措
一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整合物流快递资源,降低快递物流成本。培育农村商贸流通主体,充实农村品质商业网点,推动农村商贸流通和零售网点转型升级。
二是促进重点商品消费。提出开展面向农村地区的多项商品促销活动,涵盖推进乡村新型商业中心建设、拓展连锁经营和线下体验店、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商业业态、发展连锁经营等。
三是聚焦农村热点消费。提出举办农村消费月活动促消费,挖掘农村消费群体的消费潜力,组织当地大型商场、连锁超市联合开展优惠促销活动,与线下夜间经济活动相结合,促进联动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