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784-/2020-0826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翁堵镇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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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保山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2020年8月21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保山市推进爱国卫生运动“7个专项行动”》(保政办发〔2020〕33号)(以下简称“7个专项行动”方案),现就《“7个专项行动”方案》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爱国卫生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求要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今年疫情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爱国卫生运动作了多次重要讲话。要求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和基层防控能力建设,推动医防结合,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强调“新时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坚持预防为主,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城乡环境整洁,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省委省人民政府立足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爱国卫生工作作出了“开展7个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为全面落实《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运动“7个专项行动”方案》(云政办发〔2020〕43号),动员全市各族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取得新成效,更好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制定了“保山市7个专项行动方案”初稿,并先后进行了十余次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领导审核后,由市爱卫会正式文件下发执行。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7个专项行动”方案》是立足我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和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关注人民健康和需求,着力提升全市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具体实践,是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抓手,是革除千百年来陈规陋习、改变保山落后面貌的迫切需要。通过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确保今年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观,明年得到全面巩固提升。实现“厕所干干净净、看不见暴露垃圾、到处有洗手设施、公共场所定期消毒、餐饮服务场所全面达标、农贸市场整洁有序、群众卫生素养普遍提高”的目标。
(二)具体目标。一是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等无裸露垃圾;二是城镇消除旱厕,城市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旅游厕所标准,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共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公众场所洗手设施数量足够、配套到位、管理规范;四是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车站、口岸、高速公路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四星级以上宾馆的卫生管理全部达标;五是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确保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六是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达到整洁有序,城市建成区取消活禽交易,宰杀应定点达标;七是推广保山健康文明新风尚,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八是巩固提升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县城(乡镇)创建成果,扩大省级卫生乡镇、村创建覆盖面。
三、主要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强调坚持鲜明的问题导向,紧盯关系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围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等七个方面打歼灭战,推广保山健康文明新风尚,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高,确保“7个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变化。
四、涉及范围
保山市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与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紧密结合,通过七个专项行动的开展,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积极动员全市各族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全域卫生城镇创建。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为疫情防控常态化奠定坚实基础。
五、执行标准
(一)“清垃圾”。严格按照《裸露垃圾全消除工作标准(试行)》、《云南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试行)》等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二)“扫厕所”。 严格按照《云南省城镇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城镇公共厕所改造提升技术指引(试行)》、《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三)“勤洗手”。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共洗手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四)“净餐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提供者分类标准》、《餐饮服务提供者分类达标标准》、《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指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指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国市监食监二〔2018〕32号)等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五)“常消毒”。严格按照《公共场所清洁消毒监督检查规范》、《公共场所清洁消毒样品采集质量抽检规范》、《“八类”重点场所清洁消毒卫生管理达标标准》、《公共场所清洁消毒技术指引机场、客运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交通服务单位清洁消毒技术指引(试行)》、《公共交通工具清洁消毒技术指引(试行)》、《住宿场所清洁消毒技术指引(试行)》、《商场(超市)清洁消毒技术指引(试行)》、《文化娱乐场所清洁消毒技术指引(试行)》、《体育场所清洁消毒技术指引(试行)》、《学校清洁消毒技术指引(试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内公共场所和公共用品清洁消毒技术指引(试行)》、《A级以上旅游景区清洁消毒技术指引(试行)》等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六)“管集市”。按照《市场开办方环境卫生全提升责任指引》、《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范》、《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清洁消毒指引》、《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提升标准》、《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建设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商贸发〔2009〕290号)、《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验收指南(试行)》等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七)“众参与”。按照《健康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技术指引(试行)》等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压实主体责任。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要落实专项行动牵头责任,同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抓好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克服形式主义,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要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务实管用的措施,严格按照行动方案任务清单、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推进工作、落实任务,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成立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的保山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各级政府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7个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行动方案,分解细化指标任务,落实卫生城镇创建“一把手”工程,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三)接受社会监督。各牵头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优势,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在“一部手机游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设置投诉举报专栏;在电视台、电台设置专项整治曝光台;开通专线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各类媒体、平台运用多种宣传方式,主动宣传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科普宣传,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落实,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及时总结经验,展示工作成效,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为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督导考核。要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简化考核程序、优化考核流程。通过每月参加一次全省推进会、召开1次本级推进会,整改落实曝光的问题;每月开展一次督导暗访检查,结合第三方评价,把社会和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和依据,并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七、关键词诠释
(一)“清垃圾”,推进裸露垃圾全消除。通过强化城乡和交通沿线保洁,消除城乡建成区道路路面、背街小巷、广场公园、河道湖面、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裸露垃圾;全面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加强航道养护管理。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健全自然村保洁长效机制、实现保洁员全覆盖,组织农户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沟渠水塘等无裸露垃圾。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
(二)“扫厕所”,推进全市城镇消除旱厕。大力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城市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开展农村公厕提质达标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有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干净、卫生,达到相应规范标准。
(三)“勤洗手”,推进公共场所洗手设施全配套。在公众场所配置洗手设施,减少传染病经手传播。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原则,重点对学校、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室内公共场所、公园广场、客运站(码头)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的洗手设施进行建设、改造、升级,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
(四)“净餐馆”,推进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落实“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严处”要求,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确保群众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
(五)“常消毒”,推进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以“环境卫生制度化、清洁消毒标准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为重点,通过“整治一批、规范一批、达标一批”专项活动,推进常态化清洁消毒,落实疫情防控重点要求,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机场候机楼、客运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商场、电影院、学校等场所卫生管理全达标,打造卫生安全、公众放心的公共场所,严防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
(六)“管集市”,推进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全力整治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打造安全放心农贸市场以“优环境、防疫情、保健康、促规范、提品质”为主题,狠抓环境卫生、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野生动物及活禽交易监管、周边环境、提升改造6项重点工作,改变农贸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五乱”状况,落实有完善的硬件设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整洁的场容、有安全放心的商品、有井然有序的周边环境“五有”要求,实现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五化”目标。
(七)“众参与”,推进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倡导“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推广健康文明生活习惯;创新方式方法,开发健康科普核心信息,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大幅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让人人成为健康第一责任人、人人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人人参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人人享有健康文明幸福生活。
八、惠民利民举措
(一)“清垃圾”。通过整治城乡建成区裸露垃圾、消除交通沿线裸露垃圾、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加快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营造整洁干净人居环境。
(二)“扫厕所”。通过学校厕所建设达标、公共厕所管理达标、农村公厕提质达标,使公共厕所干净、卫生。
(三)“勤洗手”。通过学校、公厕、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公园广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洗手设施全配套和配置管理标准化,减少传染病经手传播。
(四)“净餐馆”。通过餐饮单位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确保群众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
(五)“常消毒”。通过环境清洁卫生、有效通风换气、物体表面消毒、用品用具消毒、公共交通工具清洁消毒、学校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医疗机构环境卫生消毒、终末消毒处理、从业人员健康、扫码进入场所等,打造卫生安全、公众放心的公共场所,严防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
(六)“管集市”。通过着力整治市场环境卫生、着力加强市场疫情防控、着力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着力强化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监管、着力清理市场周边环境、着力提升农贸市场标准化水平,改变农贸市场“五乱”状况,落实“五有”要求,实现“五化”目标。
(七)“众参与”。通过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实行“六倡导”、树立“云南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让人人成为健康第一责任人、人人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人人参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人人享有健康文明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