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6X4/20231018-00007 发布机构 昌宁县鸡飞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18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1.组织领导到位。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全镇2021至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2.宣传教育到位。以村(社区)村民小组、学校、旅游风景区为重点,通过发宣传单,到中小学校开展“五个一”活动,文艺演出,到村寨召开群众会、到田间地头巡回宣讲、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着力开展防火政策法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等为主要内容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责任落实到位。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线责任制”即(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所、林业主管部门)、“四个责任人”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林业部门领导、相关单位领导)、“五个关键人”即(乡镇、社区、林区所有人、农户、护林员)群防群治、联防联控责任。

4.检查、管理到位。以春节、元旦期间及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防火工作为重点,分别集中开展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村级内业材料及防火工作检查。

5.重点林区重点时期防火措施到位。

6.应急措施到位。

成立了森林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应急救援队伍。

森林资源管理及林政执法工作

1.林政执法

(1)严厉打击非法采伐林木,违法占用林地,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2)2022年年初至今发现涉嫌林政违法18起,办结行政案件18起。

2.疑似图斑核查

(1)2022年上级下发第一批即时监管图斑25个,经逐一现地核实划分细斑31个,确定违法图斑3个,目前案件已查处。

(2)2022年国家级督查图斑10个,经现地核实划分细斑37个。现已核实上报。

3.造林绿化图斑、草原湿地监测图斑现地调查核实

对鸡飞镇辖区380个造林绿化图斑、55个森林草原湿地调查图斑进行逐一现地调查核实,并按时限要求上报调查照片及资料。

4.限额采伐

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制度。

5.森林病虫害防治

认真做好辖区范围内森林病虫害的监测、上报及防治工作,加大森林病虫害防治宣传,春、秋季是病虫害高发季节。

6.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1)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宣传,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切实保护好动植物资源,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严肃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2)野生动物肇事查勘工作,共查勘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2起,理赔12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6,800.00元。

营林工作

1.对2017-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8500亩)进行检查验收,做好相关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2.完成往年抚育项目成果的巩固提升。

3.完成40000余株义务植树。

林长制建设

已设立镇级林长办,组建工作专班,成立镇级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镇级“三张清单”,完成镇级林长制工作方案文件制定印发工作,目前林长制其他相关制度正在完善,稳步推进。

护林员管理

1.全年共培训护林员四场次256人次(其中所有护林员集中培训3次,共220人次,到片区培训护林员1次,共36人次),切实提高护林员履职能力。

2.对管护人员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抽查,严格考勤制度,防止或避免有的护林员人在外地手机在家的情况发生,对履职不到位和不认真履职的人员及时进行处理。

3.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要求护林员对辖区安全每天必报告制度,保证林区安全稳定。

财务方面

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财经纪律,不侵占,不截留,不挪用各项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率。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1.规范劳务费发放,及时兑付工资。

2.做好群众的答疑解惑工作。

3.完成2022年天然林、中央公益林、省级公益林补助的数据录入、上报工作。

疫情防控工作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林业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能认真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服从党委、政府安排,积极参加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466,796.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6,796.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915.05元,下降7.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915.05元,下降7.8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466,7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466,796.00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915.05元,下降7.8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915.05元,下降7.83%;项目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6,796.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4,236.00元,占基本支出的99.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6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6,796.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3,915.05元,下降7.83%,主要原因是2022年工会经费纳入政府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66,7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发放护林员和事业人员工资,及林业中心公用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35,104.56元,其中,流动资产275,008.89元,固定资产60,095.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752.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649.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建议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