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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6X4/20231018-00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鸡飞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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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农业农村方面

1.2022年,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6.84万亩,其中:夏粮2.51万亩,秋粮4.33万亩,实现粮食产量21,900.00吨,全年推广良种3.90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4.40万亩,农业病虫害防治20.00万亩,其中统防统治3.20万亩,建设完成10.00个耕地地力调查与评价点。培训农民1,200人次,培育种粮大户12户。

2.蔬菜产业蓬勃发展。全镇蔬菜种植以冬早蔬菜为主,主要种植四季豆、小金豆、甜脆豌豆、蚕豆目前完成种植面积0.86万亩,占县级下达任务的118%。实现产值5,600.00万元。

3.茶叶产业健康发展。全镇认真贯彻落实《昌宁县做强做大“昌宁红茶”品牌实施意见》要求,坚持绿色发展原则、市场导向原则、科技支撑原则、传承创新原则,优化产业布局,以标准引领示范,全镇茶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22年实现干茶总产80.70万公斤,实现农业产值2,820.00万元。完成茶园低改400.00亩,建设高标准茶园200.00亩。

4.农机服务质量大幅提升。截止2022年10月15日全镇完成农机购置补贴29台次18.70万元。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升,完成机械翻梨4.23万亩,组织2次农机年检,发放农机安全宣传资料1200多份,与机手签订《安全责任书》560份,召开农机安全会议2次,受教育机手300多人次,全年无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以拆解报废6台,发放拆解告知书172份。

5.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属地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注重创新,完善机制的原则、先行试点,引领带动的原则,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镇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培训会,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动员,全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6.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一直以来是全镇的痛点和难点,随着国家对耕地保护越来越严,农村宅基地需求一直得不到满足,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情况时有发生,宅基地管理职能下放到乡镇后,农业中心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坚持“三到场”原则,2022年审批“原址拆除重建”276宗,对农宅违法图斑进行处理,完成农宅违法图斑整改4宗。认真落实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网格化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

7.全镇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2022年,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兑付523.60万元,兑付一次性种粮补贴3次19.40万元。发放脱贫人口小额贷款620.00万元;发放统防统治农药2,500.00亩,收缴能繁母牛、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7.23万头次,收缴玉米水稻种植保险5.90万亩,有效降低农户种养殖业风险,兑付各种理赔176.00多万元,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8.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提升。我们坚持将提升乡村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第一仗”,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探索建立垃圾收集处理新机制,健全完善了村庄保洁、垃圾收费、“门前三包”等制度,人居环境整治措施和成效逐步向农村边远地区延伸。同时,严格落实集镇管护“网格化”责任,不断提升集镇管理水平和精细化程度,全面改善集镇环境,推动乡村面貌改颜换色。

9.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绿色发展理念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指导理念,为切实抓好农业面源污染,全镇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大力推行生态养殖模式,种养结合模式,鼓励对畜禽粪便实行综合利用,实施绿色种养循环项目2.60万亩,做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科学施用农药和化肥,加强安全用药、合理施肥宣传,严格贯彻落实昌宁县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的各项措施,全镇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2,500.00吨以上。加强无害化处理污染物力度。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源和重点河流保护。加速构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公众参与机制。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10.畜牧产值稳步增长。2022年,全镇各类畜禽出栏均超额完成年初目标,生猪存栏50,116.00头,同比增长6.82%,出栏58,312.00头,同比增长6.78%;大牲畜存栏17,348.00头,同比增长22.1%,其中:牛存栏17,206.00头,同比增长22%,新增奶水牛母畜存栏173.00头,新增肉牛母畜存栏467.00头,出栏5,213.00头,同比增23.78%;山羊存栏14,419.00只,同比增长7.92%,山羊出栏12,316.00只,同比增长3.19%;家禽存栏74,718.00羽,同比增长3.75%,出栏113,516.00羽,同比增长4.06%。完成肉类总产6,461.00吨,增长15.92%;禽蛋产量105.00吨,同比增长4.02%;实现畜牧业产值 2.079亿元,增长20.70%。

1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2022年我镇继续推行“整村推进、集中免疫”的免疫模式,累计强制免疫注射30.37万(头、只、羽),常规免疫注射28.59万(头、只、羽),免疫密度达90.00%以上,抗体检测合格率达70%以上,防控措施部署落实到位、基础免疫工作扎实、疫病排查开展扎实、疫病监测科学合理、检疫及生猪调运监管严格,可疑疫情处理妥善得当、资金保障及时到位、物资储备充足,宣传引导科学有效,累计投入各级防疫经费14.00万元左右,全年无区域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12.畜产品安全监管措施有力。2022年年以加强养殖投入品监管,严格检疫,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严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为工作重点,开展产地检疫0.76万(头、只、羽),年内无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规模养殖场均设有无害化处理化尸池,均严格按照行业要求开展无害化处理。散养户监管依托镇、村、组三级监督主体,严格监督散养户落实防疫主体责任,采取深埋、消毒的方式开展无害化处理。

13.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全面完成鸡飞镇产权制度改革扫尾工作;完成土地确权数据移交前最后一次纠错,全面参与鸡飞镇乡村振兴工作;参与全镇烤烟生产工作,挂包邑等村,积极参与全镇疫情防控,参与全镇其他中小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360,287.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0,287.0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4,085.47元,下降7.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4,085.47元,下降7.74%;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360,287.05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287.05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4,085.47元,下降7.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4,085.47元,下降7.74%;项目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0,287.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51,299.00元,占基本支出的99.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88.05元,占基本支出的0.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0,287.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14,085.47元,下降7.74%,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用经费紧张,压减各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60,287.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发放事业人员、村兽医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开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昌宁县鸡飞镇农业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36,475.12元,其中,流动资产149,956.61元,固定资产186,518.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811.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921.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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