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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6X4-/2022-1030011 发布机构 昌宁县鸡飞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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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关于鸡飞镇财政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关于鸡飞镇财政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鸡飞镇财政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部门决算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21年度决算

一、2021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数

(一)核定你部门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6271.63元,本年收入172687.88元,本年支出181296.28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元,结余分配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663.23元。

(二)核定你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6271.63元,本年收入172687.88元,本年支出181296.28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663.23元。

(三)核定你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0.00元,本年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

(四)核定你部门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0.00元,本年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

二、决算分析评价和审核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你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事业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经营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其他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年初结转和结余预决算差异率0%,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9.93%,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31.35%,请你部门认真分析差异原因,坚决落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将依法依规取得的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等所有收入和支出编入部门预算,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

(二)你部门2021年人员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10.05%,公用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9.03%,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2.14%,请你部门认真分析差异原因,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硬化预算约束力,严格预算执行,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准确性。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

(三)你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为4.06%,财政拨款结转上下年变动率为-52.9%,财政拨款结余上下年变动率为0%,请你部门认真分析结转结余原因,按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要求,制定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控制结转结余资金规模

(四)你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中开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经费比重为0%

(五)你部门2021年货币资金变动率为-42.12%,请你部门认真分析货币资金增加原因,健全完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你部门2021年借款变动率为0%

(七)你部门2021年应缴财政款余额为0.00元。

三、对部门决算工作的要求

(一)请你部门自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决算之日起20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决算信息公开规范的通知》(云财库〔2019〕28号)要求,参照省财政厅制定决算公开格式,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云南省省级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同时公开本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财会〔201828号)和《2019年部门决算编审问答(第2期)》,待部门决算批复后,若因批复内容与账簿内容不符、审计事项和其他检查需要调整会计账表数据的,调整2021年度结转结余和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并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同时,请各部门于20229月30日前将分析评价问题的整改情况函告我

(三)本批复文件作为你部门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同时,请你部门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9.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