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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6X4-/2022-1030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鸡飞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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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水利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业农村方面

1)粮食产业稳定发展。2021年,鸡飞镇计划粮食播种面积6.81万亩,其中大春粮食生产4.09万亩,小春粮食生产2.72万亩,全年计划实现粮食总产21890吨。具体完成情况为:完成大春粮食实际播种面积4.1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2%;完成小春粮食实际播种面积2.72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实现全年粮食总产21900吨,占计划任务的100%。全年推广良种3.9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4.4万亩,培训农民10000人次,培育种粮大户一户。

2)蔬菜产业蓬勃发展。全镇蔬菜种植以冬早蔬菜为主,主要种植四季豆、小金豆、甜脆豌豆、蚕豆,2021年完成种植面积0.8万亩,占县级下达任务的200%。实现产值4000万元。

3)茶叶产业健康发展。全镇认真贯彻落实《昌宁县做强做大“昌宁红茶”品牌实施意见》要求,坚持绿色发展原则、市场导向原则、科技支撑原则、传承创新原则,优化产业布局,以标准引领示范,全镇茶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全年实现干茶总产80.7万公斤,实现农业产值4204.4万元。完成茶园低改1000亩,建设高标准茶园400亩。

4)农机服务质量大幅提升,完成农机购置补贴28户32台9.964万元,完成机械翻梨4.2万亩,组织2次农机年检,全年无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放农机安全宣传资料2000多份,与机手签订《安全责任书》442份,召开农机安全会议1次,受教育机手250多人次。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以拆解报废2台,发放拆解告知书80份。

5)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属地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注重创新,完善机制的原则、先行试点,引领带动的原则,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镇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培训会,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动员,全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6)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一直以来是全镇的痛点和难点,随着国家对耕地保护越来越严,农村宅基地需求一直得不到满足,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情况时有发生,宅基地管理职能下放到乡镇后,农业中心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坚持“三到场”原则,2021年审批“原址拆除重建”36宗,对农宅违法图斑进行处理,认真落实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网格化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得到加强。

7)全镇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2021年,全镇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资金423.37万元;发放种粮农民补贴63.3万元;发放草原生态奖补42万元;发放基础母牛扩群奖补资金11.2万元;发放基础母牛养殖贷款2510万元;发放脱贫人口小额贷款715万元;发放抗旱种子4.8吨;发放统防统治农药2500亩,收缴能繁母牛、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7.23万头次,收缴玉米水稻种植保险6.23万亩,有效降低农户种养殖业风险,兑付各种理赔210多万元,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8)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提升。我们坚持将提升乡村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第一仗”,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干塘、二母龙2个行政村公厕建设和768户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任务,实施澡塘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探索建立垃圾收集处理新机制,健全完善了村庄保洁、垃圾收费、“门前三包”等制度,人居环境整治措施和成效逐步向农村边远地区延伸。同时,严格落实集镇管护“网格化”责任,不断提升集镇管理水平和精细化程度,全面改善集镇环境,推动乡村面貌改颜换色。

9)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绿色发展理念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指导理念,为切实抓好农业面源污染,全镇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大力推行生态养殖模式,种养结合模式,鼓励对畜禽粪便实行综合利用,做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科学施用农药和化肥,建立安全用药制度,加强无害化处理污染物力度。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源和重点河流保护。加速构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公众参与机制。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10)畜牧产值稳步增长。2021年末,全镇各类畜禽出栏均超额完成年初目标,生猪存栏50116头,同比增长6.82%,出栏58312头,同比增长6.78%;大牲畜存栏17348头,同比增长22.1%,其中:牛存栏17206头,同比增长22%,新增奶水牛母畜存栏173头,新增肉牛母畜存栏467头,出栏5213头,同比增23.78%;山羊存栏14419只,同比增长7.92%,山羊出栏12316只,同比增长3.19%;家禽存栏74718羽,同比增长3.75%,出栏113516羽,同比增长4.06%。完成肉类总产6461吨,增长15.92%;禽蛋产量105吨,同比增长4.02%;实现畜牧业产值 2.079亿元,增长20.7%。

1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2021年我镇继续推行“整村推进、集中免疫”的免疫模式,累计强制免疫注射30.37万(头、只、羽),常规免疫注射28.59万(头、只、羽),免疫密度达90%以上,抗体检测合格率达70%以上,防控措施部署落实到位、基础免疫工作扎实、疫病排查开展扎实、疫病监测科学合理、检疫及生猪调运监管严格,可疑疫情处理妥善得当、资金保障及时到位、物资储备充足,宣传引导科学有效,累计投入各级防疫经费14万元左右,全年无区域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12)畜产品安全监管措施有力。2021年以加强养殖投入品监管,严格检疫,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严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为工作重点,开展产地检疫2.1万(头、只、羽),全年无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

13)科技推广取得新成绩。2021年完成肉牛冻精改良2756头(次),生猪改良11030头(次),山羊改良1920只(次);农田种草5420亩,推广青贮氨化饲料25480吨,开展科技培训12期438人次。

14)现代化生产体系建设顺利推进。依托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实施肉牛产业项目1个,具体是:建年出栏300头以上的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个,财政资金投入100万元;依托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生猪产业项目1个,具体是:年出栏500-999头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1个,总投资50万元,财政资金投入20万元。

15)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全面完成鸡飞镇产权制度改革扫尾工作;完成土地确权数据移交前最后一次纠错,全面参与鸡飞镇乡村振兴工作;参与全镇烤烟生产工作,挂包邑等村,积极参与全镇疫情防控,参与全镇其他中心工作。

2.脱贫成效巩固方面

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巩固脱贫成果20条措施,深入实施脱贫成果巩固10大提升工程扎实开展百日提升6个专项行动,圆满完成百日总攻户户达标村村提升工作目标。全年,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715万元,解决脱贫人口发展产业融资难问题;所有干部职工认真按照按照县、镇级要求开展三深入,了解人民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困难,参与脱贫人口监测,重点关注风险边缘户、脱贫易致贫户的“两不愁三保障”;做好全镇脱贫人口产业发展宣传引导,积极争取项目支持,政策扶持,全镇脱贫人口产业覆盖率100%。

3.疫情防控方面

严格执行县、镇级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单位扫码亮码、测量体温,同时进行登记,每两天进行一次消毒,派职工参与柯街守卡,参与所挂村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干部职工全部完成第二剂疫苗注射,5名职工完成第三剂疫苗注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的疫情,对全镇所有养殖场、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场所进行有效监管,定期进行检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474372.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4372.5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474372.52元。其中:基本支出1474372.52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4372.5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24049.00元,占基本支出的96.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323.52元,占基本支出的3.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42,663.67元,其中,流动资产27,223.21元,固定资产215,440.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459.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259.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