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6X4-/2022-1030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鸡飞镇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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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飞镇人民政府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鸡飞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鸡飞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筹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老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管理、科普、招商引资、残联等工作。
4.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房屋土地的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
6.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管理,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繁重任务和形势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坚强领导下,我们团结依靠全镇各族人民,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同舟共济、砥砺前行,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竭力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现对全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如下:
1.农村经济全面发展。2021年,预计农村经济总收入达5.98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16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6万元。银行存款余额17710万元,贷款余额16716万元,存贷比94.39%。农业产业发展稳步提升,粮食种植6.8万亩、总产2.2万吨,种植冬早蔬菜0.8万亩、产值4000万元,干茶总产807吨、产值4204万元,收购香料烟5833担、产值771万元、税收170万元,收购烤烟2.35万担、实现产值3582万元、税收788万元;生猪存栏5万头、出栏5.8万头,大牲畜存栏1.7万头、出栏1.8万头,家禽存栏7.5万羽、出栏11.4万羽,肉类总产6461吨,实现畜牧业产值2.1亿元。
2.脱贫成效全面巩固。消除脱贫不稳定户5户23人、边缘易致贫户7户21人,新识别纳入75户200人。转移输出劳动力7989人,培训农村劳动力3000余人次,申报创业担保贷款、小额扶贫贷款分别为1320万元、765万元。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投入资金225万元实施饮水保障工程。
3.项目投资持续优化。进一步规划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全力支持好昌保高速等重大项目。投资340万元,完成二母龙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扁木灌溉引水、澡塘社区沪滇协作人畜饮水提升工程等水利项目建设。高质量谋划编报“十四五”重大项目,储备项目286个。编制完成《鸡飞镇美丽集镇规划》,投资300万元,实施鸡飞镇美丽集镇建设项目(一期),集镇功能和面貌焕然一新。完成八甲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电力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开工建设干塘至卡湾二级路、英韬高峰寨至尖山道路硬化项目,正在实施下桥水库和珠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年累计入库项目13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84亿元,占任务的108.36%。
4.社会事业有序发展。教育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基础设施持续改善,一校(园)一安保人员全覆盖,控辍保学工作扎实开展,中小学入学率均达100%。殡葬改革扎实推进,集中火化率达100%。养老保险征缴圆满完成,参保14008人,参保率达99.02%。医疗卫生事业全面进步,全面落实一站式直接结算和异地医保报销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医保18333人,参保率达98.01%。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607座,镇容村貌不断改善。退役军人、殡葬改革、妇女儿童、残疾人、防震减灾、移民后扶等事业不断进步。
5.疫情防控稳步推进。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持续做好重点人员排查和重点场所管控,累计排查返乡人员2548人。同时全力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完成第一剂次接种人数19780人,第二剂次接种人数18133人,第三剂次加强针接种人数4133人,有力巩固了“零确诊”“零病例”发生的良好局面。
6.稳定局面持续巩固。多措并举宣传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扫黑除恶、防范电信诈骗等政策知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接入平台数1263户,安装应急大喇叭90个。命案防控得到加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的作用,年内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3起,答复处理“12345”政务服务平台诉求12件。社会治理网格建设得以加强,辖区内实现“零命案”、“零安全生产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鸡飞镇人民政府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鸡飞镇人民政府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人民政府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7135724.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49664.48元,占总收入的97.7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86060元,占总收入的2.2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人民政府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2172014.13元。其中:基本支出9026596.8元,占总支出的40.71%;项目支出13145417.33元,占总支出的59.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鸡飞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26596.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58269.06元,占基本支出的81.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57029.14元,占基本支出的18.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鸡飞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45417.3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鸡飞镇人民政府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13853.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77,00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7%。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0,2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2,247.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8%。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5,070.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55,1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4,556,133.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2%。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鸡飞镇人民政府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5300.00元,支出决算为193904.1元,完成预算的99.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1369.1元,完成预算的99.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535元,完成预算的99.02%。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495.9元,下降0.7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97.53元,下降0.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1元,下降0.72%。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369.1元,占57.44%;公务接待费支出82535元,占42.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369.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1369.1元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253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253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鸡飞镇人民政府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7,029.14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保障部门日常运行的各项工作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鸡飞镇人民政府部门资产总额139549395.86 元,其中,流动资产7057461.12 元,固定资产2430802.13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7800.00 元,其他资产129973332.61 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62260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1499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