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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6X4-/2021-1022010 发布机构 昌宁县鸡飞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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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飞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鸡飞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鸡飞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鸡飞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筹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老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管理、科普、招商引资、残联等工作。

4.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房屋土地的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

6.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管理,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决胜之年,抓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影响深远,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跨越发展,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中央农村工作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镇党委二届五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建设“生态美丽鸡飞·热泉养生名镇”的目标,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努力推动鸡飞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确保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圆满收官。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为: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1%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7亿元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0万元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以上。

围绕上述目标,我们必须立足实际、聚焦重点、全面突破,清醒认识并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巨大影响,牢牢把握新机遇,积极挖掘新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目标不变、任务不减,奋力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实现新跨越。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聚焦全面小康,把握发展新方向。围绕“决战脱贫、决胜小康、乡村振兴”的发展思路,在补全漏项、补强弱项、巩固成效上持续用力。全面提振信心决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定“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信心和决心,保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责任不变。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紧紧围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深入实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和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确保4户12人未脱贫人口全部脱贫,实现贫困人口全面“清零”。全面提升脱贫质量。实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长效化十大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化,发放小额扶贫贷款500万元以上助推产业发展,完成9名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认定工作;实施“雨露计划”,对1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学生实施生活补助,防止已脱贫群众返贫。全面迎接国家普查。扎实开展质量大排查和数据信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工作,保证脱贫成效和数据信息质量;持续开展“三深入”专项行动,组织好干部及群众培训,扎实开展补短堵漏工作;举一反三抓好各级考核和督战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全面到位、不留死角,顺利通过国家“普查”。全面衔接乡村振兴。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既兼顾脱贫成效巩固的“面”,又注重乡村振兴示范的“点”,年内至少启动一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

2、聚焦绿色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围绕“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的发展思路,在优化结构、提升质量、打造品牌上持续用力。传统种植业“提质”。持续巩固好粮食、烤烟、香料烟、甘蔗、核桃等传统产业,投入资金87万元扶持烤烟产业,投入资金27.5万元扶持香料烟产业,确保全年粮食总产保持在2.5万吨以上,收购烤烟2.35万担、香料烟1万担以上,入榨甘蔗5.5万吨以上。持续抓好“万千百”工程建设,积极争取有机茶园、优质高效核桃示范基地等项目扶持,实施英韬村年产600吨茶叶生产线建设项目。优势养殖业“增量”。做大做强以肉牛和生猪为主的畜牧产业,完成里文村肉牛养殖场和八甲、珠山2个养殖小区建设,实施英韬村、鸡飞村2个生猪规模养殖场和邑等村生猪育肥场建设项目,辐射带动群众开展适度规模养殖,进一步提升鸡飞畜牧产业在促农增收中的重要作用。新兴绿色产业“扩面”。依法依规、妥善处置中麒果业拖欠资金问题,采用本地大户发展、外引大户带动等方式,积极推动柑橘产业健康发展;结合区域优势,引导水果、蔬菜、坚果、中草药产业有序规模发展。第三产业“做活”。主动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依托热泉资源开发,全力打造“温泉走廊”,推动更多精品旅游项目落地。稳步推进生态景观型、体验参与型、旅游度假型产业业态,着力打造“康体养生+乡村旅游”“一站式”旅游新体验。

3、聚焦项目建设,拓展发展新空间。围绕“抓项目、强基础、添动力”的发展思路,在扩大投资规模、改善基础设施、激发市场活力上持续用力。让水更清。全面推进落勺河大平地至大湾子段治理,积极争取二甲河、珠山河等河道治理工程,对麻布寨等5个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深入落实“河(库)长制”,持续推动河道保护。实施集镇供水提质和二母龙村、鸡飞村人饮保障等巩固提升项目,加强饮水管网设施管护,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让路更好。配合抓好昌保高速公路建设及弥链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积极做好鸡卡大通道项目服务,力争年内顺利开工;谋划储备昌鸡一级公路、鸡翁二级公路和与周边乡镇互联互通道路建设项目,力争纳入省、市、县各级项目“盘子”。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维护机制,真正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让乡村更美。完成集镇修建性规划编制,力争完成集镇综合改造,不断完善集镇功能;积极争取集镇污水处理厂和省级环保低碳社区项目落地,强力推进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探索垃圾收集处理新机制,严格落实管护“网格化”责任,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全面改善集镇环境。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干塘、二母龙2个行政村公厕建设和588户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任务,坚决打赢打好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第一战”。让温泉更“热”。科学谋划热泉综合开发,扎实做好颐养中心和旅游接待服务中心2个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以温泉旅游产业链为重点开展招商引资,确保年内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5亿元。让土地更肥沃。坚持灾害预防、提标升档,分批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和土地综合整理,积极争取澡塘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全面完成珠山地质灾害治理、鸡飞镇土地增减挂钩、大田片区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全面提高农田耕作条件。

4、聚焦民生改善,共享发展新成果。围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拓宽群众收入渠道、强化兜底保障能力”的发展思路,在为民服务、为民解困、为民分忧上持续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管理和业务水平,教学质量有较大提升。健全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和贫困学生关爱机制,持续巩固控辍保学阶段性成果,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8%以上。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覆盖率达100%,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100%享受医疗救助。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成果。增强政策托底能力。加大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力度,关爱留守儿童,严格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生活补贴、退役军人优抚等保障政策。推进养老体系建设,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88%以上。深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集镇中心公墓运营管理,引导群众文明殡葬。加大就业引导培训。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积极推进“就业扶贫组织化”,深入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鼓励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完成各类技术培训2100人次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0人以上。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充分挖掘鸡飞历史文化,推动文化事业产业蓬勃发展,群众美好生活的精神食粮更加丰富。深入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村寨评选工作,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培育农村文明新风尚。

5、聚焦基层治理,营造发展新环境。围绕“重治理、保稳定、促和谐”的发展思路,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维护平安稳定局面上持续用力。防控关口前移。健全镇村组三级防控体系,突出重点人员管理和重大矛盾管控,积极掌握舆情社情民情,积极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底线思维,主动帮助和引导群众做好三家村隧道、恒盛公司所涉矛盾纠纷处理,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合法利益。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能力,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兜底保障;建立挂包体系、建设雪亮工程,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深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实现“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服务。营造平安环境。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保持对各类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突出抓好地质灾害防治、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鸡飞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鸡飞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8077588.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77588.8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970351.01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0145.31元,占总支出的63.99%;项目支出5750205.70元,占总支出的36.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鸡飞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20145.3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56276.90元,占基本支出的83.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63868.41元,占基本支出的16.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鸡飞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50205.7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鸡飞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43785.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42906.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1%;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85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7281.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9%.“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的补助及自然灾害、临时救助等资金的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0809.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110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38484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4%;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鸡飞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5400.00元,支出决算为195002.63元,完成预算的99.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1866.63元,完成预算的99.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136.00元,完成预算的99.68%。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8461.36元,下降4.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617.36元,下降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44.00元,下降3.31%。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866.63元,占57.37%;公务接待费支出83136.00元,占42.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866.6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1866.6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8313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31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各项工作任务考核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鸡飞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3868.41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保障部门日常运行的各项工作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鸡飞镇人民政府部门资产总额84926793.36元,其中,流动资产14368583.03元,固定资产1415810.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6914240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4239.2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9625.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4926793.36

14368583.03

1415810.33

1041355.98  

41182.78

0

333271.57

0  

0  

0  

6914240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3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3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