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6X4-/2021-1022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鸡飞镇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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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水利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业产业
(1)超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
2020年,鸡飞镇计划粮食播种面积7.12万亩,其中大春粮食生产4.4万亩,小春粮食生产2.72万亩,全年计划实现粮食总产22712吨。具体完成情况为:完成大春粮食实际播种面积4.48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1.8%,其中水稻1.1万亩、玉米2.88万亩、杂粮0.5万亩,分别占计划任务的100%、102.8%、100%完成小春粮食实际播种面积2.76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1.4%,其中小麦完成实际种植面积0.4万亩,占计划任务100%;大麦完成实际种植面积0.7万亩,占计划任务100%;蚕豆完成实际种植面积0.2万亩,占计划任务100%; 豌豆完成实际种植面积0.94万亩,占计划任务104%; 马铃薯完成实际种植面积0.5万亩,占计划任务100%;杂粮完成实际种植面积0.02万亩,占计划任务100%;油菜完成实际种植面积0.3万亩,占计划任务100%。预计全年粮食总产23000吨,占计划任务的101.3%。
(2)蔬菜产业
全镇完成冬早蔬菜0.4万亩,产量0.8万吨,产值620万元,蔬菜产业成为农民现金收入有效增加的又一项新兴产业。
(3)茶叶产业
全年茶叶产业实现两增两减,一是产量增,生产干茶76万公斤,占计划的100%,二是产值增,完成茶叶农业总产值2503万元;三是鲜叶价格减,鲜叶平均价3.5元/公斤;四是农民收入减。
(4)全镇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资金449万元,为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发放草原补贴42万元;发放小额扶贫贴息贷款705万元。
(5)完成“两杂”种子推广3万公斤,完成水稻旱育秧大田移栽0.69万亩,包谷种植2.4万亩。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万亩,积极推进种植业保险工作,全镇收缴种植业保险4254亩。
(6)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150例,完成全镇薇甘菊防控监测工作。
(7) 农机服务质量大幅提升,完成农机购置补贴70户78台17.9万元,完成机械耕耙4.2万亩,年检农机138台,安全率达100%;发放农机安全宣传资料500多份,与机手签订《安全责任书》348份,召开农机安全会议1次,受教育机手250多人次,农机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2.畜牧业生产
(1)圆满完成全年畜牧生产各项指标
今年全镇生猪存栏46903头,同比增0.63%,出栏54507头,同比增长1.83%;大牲畜存栏14252头,同比增长8.95%,其中:牛存栏14106头,同比增9.24%,新增奶水牛母畜存栏116头,新增肉牛母畜存栏185头,出栏4269头,同比增9.35%,其中:肉牛4204头,同比增长10.23%;山羊存栏11615只,同比增长1.8%,山羊出栏10813只,同比增长0.05%;家禽存栏72015羽,同比增长2.02%,出栏108712羽,同比增长2.06%。全年累计完成肉类总产5554吨,同比增长-4.16%;禽蛋总产量102吨,同比增长0.02%;全镇畜牧业总收入 9887.7万元(2019年),同比增长10.7%。
(2)全面完成畜牧科技推广工作
①推行普及生猪良种化,有效地促进生猪生产大幅度发展,
完善了干塘、英韬村、八甲村、澡塘和邑等村种公猪,引进种公猪6头,其中:约克夏种公猪3头,杜洛克种公猪3头,巩固完善了邑等、英韬、澡塘、八甲和珠山五个村猪人工授精点建设,同时把攻关重点转移到提高母猪生产力上,引进和选育了长荣、约荣和杜本二元杂交母猪1400头,LY母猪200头,良种猪的引进,加快我镇生猪品种改良工作的进程,二O二0年共完成生猪品种改良9560窝,其中,完成猪人工授精7656窝。
②狠抓肉牛冻精改良及奶水牛良种改良,全年实现冻改配种1238头,其中奶水牛397头,受胎率达57%,肉牛841头,受胎率达68.7%。
③山羊品种改良效果显著,今年我镇引进奴比亚种公羊3只,龙陵黄山羊3只,完成山羊品种改良1880只。
④保护和合理利用饲料资源,结合天然草场恢复治理,搞好退耕还草建设,逐步扭转长期以来草地超载过牧的问题,充分利用我镇农作物秸秆资源,推广青贮氨化饲料过腹还田,同时解决冬春青绿饲料短缺问题,全年共完成青贮饲料16200吨,氨化饲料制贮3880吨,冬季农田种草3610亩。
(3)狠抓动物防疫工作,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
①狠抓强制免疫工作。年初,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和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以村主任为组长,各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及村防疫员考核方案。与十个村民委员会签订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畜产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层层建立责任制,集中开展春秋两季的动物免疫工作。严格按照“一畜一标一册一针一帐”五个一的要求,坚持做到“五不漏”(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在“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中全面推行散养户生猪强制免疫“321”免疫新技术,全年免疫注射猪口蹄疫苗65041头,牛口蹄疫苗6384头,羊小反刍兽疫和羊口蹄疫苗25032只,禽流感疫苗198973羽,群体防疫密度达91.6%,为应免数的100%,注射猪瘟和猪蓝耳病疫苗37216头,密度达52.6%。对规模养殖和农村散养畜禽建立了免疫档案,对免疫情况进行跟踪制度。
②疫病防治是畜牧业发展的保障。今年的畜禽疫病防治,专业合作社人员走村入户,亲自操作,对全镇的牛、羊、生猪注射口蹄疫苗2次,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春秋各1次,禽流感疫苗春秋各1次,并及时地进行补针。畜禽死亡率控制在:猪2.72%,大牲畜0.68%,羊0.96%,家禽5.53%以内。
③防疫专业合作社扎实推进。2020年我镇对运行良好、管理规范的昌宁县英韬农牧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进行巩固提升,扎实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实现突破发展,促进形成主体多元、供给充足、服务专业、机制灵活的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格局,完善冷链设备设施,为我镇农牧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今年来我镇通过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切实转变动物防疫工作方式,优化防疫队伍,培育社会服务组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放开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市场准入,并逐渐转变政府投入模式,形成政府调控、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格局,推动动物防疫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动物防疫服务。专业合作社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协调配合到位、政策保障到位,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得到了顺利进行,并取得了满意的成绩,实践证明专业合作社所做的一切工作,群众是满意的,群众是支持的,工作是正确的。
④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及排查工作。为达到疫情及时发现及时扑灭,我镇加强管理并与10个村防疫员签订重大动物疫病监测责任书,随时督促监测责任,加强防疫意识,有效控制了疫病的蔓延,今年我镇没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保障了我镇畜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⑤全面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今年以来,我国部分省市相继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我镇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及时召开防控工作会议,成立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控方案。全面安排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对全镇所有生猪养殖场户每月进行一次疫情大排查,24小时值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我镇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职,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4)以畜产品安全为重点,加大畜牧行政执法力度。
①切实强化检疫工作。
今年为了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加工和检疫工作,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昌宁县畜禽屠宰场规划方案》(昌政办函〔2020〕11号)《昌宁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通知》(昌防指办发〔2020〕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4月28日关停了鸡飞镇生鲜猪肉自给自足集中宰杀点,鸡飞镇的生猪屠宰及检疫工作集中到昌宁县粮荣屠宰加工有限公司开展。全镇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全年合计实施产地检疫生猪18870头,杜绝了病害猪肉、注水肉和白条肉上市,保证检疫猪肉上市合格率达100%,真正做到了依法治牧、依法治疫,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从而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利益,保证了我镇年内无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
②切实抓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今年来,我镇为了理顺兽药饲料经营秩序,强化兽药GSP后续监管,收集信息,设立举报电话和信访接待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群众举报,发现有违法违规情况,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及时调查处理,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起到了积极效果,为了杜绝在兽药饲料销售过程中有违禁药品添加剂上市,我镇通过专项整治,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经营行为,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确保了我镇兽药饲料违禁药品的清洁区。通过执法监管,有效地净化了兽药、饲料市场经营秩序,规范了经营行为,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使兽药饲料的管理工作逐步步入制度化、法制法轨道,全年我镇11个村兽医室,2个门诊室,兽药GSP检查验收合格企业2个,饲料经营户38户没有违法经营情况发生。
3.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养殖业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我镇昌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养殖业项目涉及新建标准化生猪规模养殖场2个。项目通过“规模场+村集体+贫困户”的种母猪托管代养模式,利用财政资金投入的五分之一(4万元),扶持村集体引进能繁母猪8头(5000元/头),能繁母猪由规模场统一引进并代养,同时利用能繁母猪生产效益每年分红村集体15200元,村集体通过提供公益性岗位,带动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年增收950元,连续5年。5年后能繁母猪淘汰,折合市场残值4000元,由养殖场一次性返还村集体,村集体利用能繁母猪残值继续带动贫困户增收。扶持村集体引进能繁母猪托管代养期限为5年,即:2020年至2024年。以上项目的实施,成效显著,带动作用明显,使鸡飞镇的畜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及现代化迈进了新的台阶。
4.全面做好肉牛发展产业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肉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发〔2020〕2号)、《保山市肉牛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和《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20〕5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镇肉牛产业发展步伐,
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肉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2020年作为肉牛发展基础年,我镇完成能繁母牛保险361头,新建肉牛冻精改良点2个,建成常年存栏8头及8头以上能繁母牛的养殖场(户)28户。在全镇巩固提升昌宁县英韬农牧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扎实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实现突破发展,促进形成主体多元、供给充足、服务专业、机制灵活的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格局,完善冷链设备设施。
5.积极开展畜牧科技帮扶工作
全镇在邑等村创建了肉牛养殖示范村1个,举办各种畜牧科技培训12期1410人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4名畜牧兽医科技人员挂包帮扶里文村,挂钩帮扶建档立卡户16户;挂钩指导肉牛养殖10个村科技示范户28户,辐射带动全镇科学养殖户400户,畜牧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8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和新一轮草原生态奖补等惠民工程,全镇2020年共投保能繁母猪4390头,育肥猪9630头,向养殖户收取保险资金142312.00元,财政补助569248.00元;农牧民生态奖补16.88万亩,奖补资金42.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409185.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9185.2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409185.24元。其中:基本支出1409185.24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9185.2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46902.23元,占基本支出的95.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283.01元,占基本支出的4.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9185.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918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75122.69元,其中,流动资产25423.21元,固定资产249699.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472.1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364.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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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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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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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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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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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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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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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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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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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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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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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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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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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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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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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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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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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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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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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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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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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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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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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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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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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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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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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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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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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1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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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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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69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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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92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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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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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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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7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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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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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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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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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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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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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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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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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