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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6X4-/2021-1022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鸡飞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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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飞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鸡飞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2)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加强政治引领。

(3)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工作。

(4)领导镇人大主席团、镇人民政府和工青妇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镇干部的教育、培养、推荐、考核、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镇单位的干部。

(5)领导本镇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抓好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对必须由党委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做出决定。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

(1)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辖区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5)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政府组成人员、政府部门开展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

(6)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辖区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7)接待和处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8)根据镇长的提名,决定副镇长的个别任免,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9)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3.政府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筹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老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管理、科普、招商引资、残联等工作。

(4)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房屋土地的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

(6)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管理,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4.纪委工作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2)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法规,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增强防腐能力。

(4)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同级党委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5)承办职责内的信访工作,对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及时反馈结案意见。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完成县纪委监委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5.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值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经济社会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协同预备役部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协助军队做好本镇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9)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6.共青团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各级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新时代建设。

(2)抓好团组织建设,指导和帮助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发挥好党委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教育团员和青年向革命先辈学习,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调研青少年思想状况,加强青少年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及阵地建设。

(5)组织带领青年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6)执行团的纪律,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7)完成上级团组织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妇联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男女平等。

(2)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

(5)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协调和推动全镇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6)完成上级妇联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总工会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运方针,依法指导全镇工会组织工作。

(2)组织发动职工参与经济社会建设。

(3)督促指导全镇各企事业单位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工作,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权益,协调帮助职工解决困难。

(4)督促指导全镇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的工会组建工作。

(5)负责全镇的工会干部培训,加强工会自身队伍建设,组织职工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劳动技能。

(6)负责全镇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劳动争议,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帮助特困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

(7)依法督促检查全镇基层工会经费的足额提取、上交等工作,负责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总工会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决胜之年,抓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影响深远,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跨越发展,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中央农村工作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镇党委二届五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建设“生态美丽鸡飞·热泉养生名镇”的目标,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努力推动鸡飞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确保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圆满收官。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为: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1%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7亿元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0万元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以上。

围绕上述目标,我们必须立足实际、聚焦重点、全面突破,清醒认识并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巨大影响,牢牢把握新机遇,积极挖掘新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目标不变、任务不减,奋力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实现新跨越。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聚焦全面小康,把握发展新方向。围绕“决战脱贫、决胜小康、乡村振兴”的发展思路,在补全漏项、补强弱项、巩固成效上持续用力。全面提振信心决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定“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信心和决心,保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责任不变。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紧紧围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深入实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和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确保4户12人未脱贫人口全部脱贫,实现贫困人口全面“清零”。全面提升脱贫质量。实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长效化十大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化,发放小额扶贫贷款500万元以上助推产业发展,完成9名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认定工作;实施“雨露计划”,对1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学生实施生活补助,防止已脱贫群众返贫。全面迎接国家普查。扎实开展质量大排查和数据信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工作,保证脱贫成效和数据信息质量;持续开展“三深入”专项行动,组织好干部及群众培训,扎实开展补短堵漏工作;举一反三抓好各级考核和督战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全面到位、不留死角,顺利通过国家“普查”。全面衔接乡村振兴。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既兼顾脱贫成效巩固的“面”,又注重乡村振兴示范的“点”,年内至少启动一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

2.聚焦绿色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围绕“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的发展思路,在优化结构、提升质量、打造品牌上持续用力。传统种植业“提质”。持续巩固好粮食、烤烟、香料烟、甘蔗、核桃等传统产业,投入资金87万元扶持烤烟产业,投入资金27.5万元扶持香料烟产业,确保全年粮食总产保持在2.5万吨以上,收购烤烟2.35万担、香料烟1万担以上,入榨甘蔗5.5万吨以上。持续抓好“万千百”工程建设,积极争取有机茶园、优质高效核桃示范基地等项目扶持,实施英韬村年产600吨茶叶生产线建设项目。优势养殖业“增量”。做大做强以肉牛和生猪为主的畜牧产业,完成里文村肉牛养殖场和八甲、珠山2个养殖小区建设,实施英韬村、鸡飞村2个生猪规模养殖场和邑等村生猪育肥场建设项目,辐射带动群众开展适度规模养殖,进一步提升鸡飞畜牧产业在促农增收中的重要作用。新兴绿色产业“扩面”。依法依规、妥善处置中麒果业拖欠资金问题,采用本地大户发展、外引大户带动等方式,积极推动柑橘产业健康发展;结合区域优势,引导水果、蔬菜、坚果、中草药产业有序规模发展。第三产业“做活”。主动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依托热泉资源开发,全力打造“温泉走廊”,推动更多精品旅游项目落地。稳步推进生态景观型、体验参与型、旅游度假型产业业态,着力打造“康体养生+乡村旅游”“一站式”旅游新体验。

3.聚焦项目建设,拓展发展新空间。围绕“抓项目、强基础、添动力”的发展思路,在扩大投资规模、改善基础设施、激发市场活力上持续用力。让水更清。全面推进落勺河大平地至大湾子段治理,积极争取二甲河、珠山河等河道治理工程,对麻布寨等5个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深入落实“河(库)长制”,持续推动河道保护。实施集镇供水提质和二母龙村、鸡飞村人饮保障等巩固提升项目,加强饮水管网设施管护,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让路更好。配合抓好昌保高速公路建设及弥链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积极做好鸡卡大通道项目服务,力争年内顺利开工;谋划储备昌鸡一级公路、鸡翁二级公路和与周边乡镇互联互通道路建设项目,力争纳入省、市、县各级项目“盘子”。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维护机制,真正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让乡村更美。完成集镇修建性规划编制,力争完成集镇综合改造,不断完善集镇功能;积极争取集镇污水处理厂和省级环保低碳社区项目落地,强力推进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探索垃圾收集处理新机制,严格落实管护“网格化”责任,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全面改善集镇环境。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干塘、二母龙2个行政村公厕建设和588户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任务,坚决打赢打好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第一战”。让温泉更“热”。科学谋划热泉综合开发,扎实做好颐养中心和旅游接待服务中心2个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以温泉旅游产业链为重点开展招商引资,确保年内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5亿元。让土地更肥沃。坚持灾害预防、提标升档,分批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和土地综合整理,积极争取澡塘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全面完成珠山地质灾害治理、鸡飞镇土地增减挂钩、大田片区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全面提高农田耕作条件。

4.聚焦民生改善,共享发展新成果。围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拓宽群众收入渠道、强化兜底保障能力”的发展思路,在为民服务、为民解困、为民分忧上持续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管理和业务水平,教学质量有较大提升。健全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和贫困学生关爱机制,持续巩固控辍保学阶段性成果,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8%以上。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覆盖率达100%,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100%享受医疗救助。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成果。增强政策托底能力。加大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力度,关爱留守儿童,严格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生活补贴、退役军人优抚等保障政策。推进养老体系建设,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88%以上。深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集镇中心公墓运营管理,引导群众文明殡葬。加大就业引导培训。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积极推进“就业扶贫组织化”,深入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鼓励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完成各类技术培训2100人次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0人以上。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充分挖掘鸡飞历史文化,推动文化事业产业蓬勃发展,群众美好生活的精神食粮更加丰富。深入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村寨评选工作,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培育农村文明新风尚。

5.聚焦基层治理,营造发展新环境。围绕“重治理、保稳定、促和谐”的发展思路,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维护平安稳定局面上持续用力。防控关口前移。健全镇村组三级防控体系,突出重点人员管理和重大矛盾管控,积极掌握舆情社情民情,积极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底线思维,主动帮助和引导群众做好三家村隧道、恒盛公司所涉矛盾纠纷处理,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合法利益。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能力,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兜底保障;建立挂包体系、建设雪亮工程,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深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实现“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服务。营造平安环境。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保持对各类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突出抓好地质灾害防治、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鸡飞镇人民政府

2.鸡飞镇财政所

3.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鸡飞镇民政办

5.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0093935.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93935.2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减少20274387.29元,下降50.22%,主要原因一是农林水支出减少10939722.65元,主要原因是鸡飞镇于2019全镇通过国家级脱贫攻坚验收,脱贫退出,2020年扶贫项目收入减少,涉农整合扶贫项目资金收入减少,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27692.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7986817.32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6611.62元,占总支出的68.03%;项目支出5750205.70元,占总支出的31.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408702.46元,下降41.64%,主要原因2019全镇通过国家级脱贫攻坚验收,脱贫退出,2020年扶贫项目扶持力度较2019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36611.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4215.14元,下降4.7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年底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6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402293.83元,占基本支出的85.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834317.79元,占基本支出的14.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50205.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804487.32元,下降72.02%,主要原因2019全镇通过国家级脱贫攻坚验收,脱贫退出,2020年扶贫项目扶持力度较2019年减少。2020年围绕“抓项目、强基础、添动力”的发展思路,在扩大投资规模、改善基础设施、激发市场活力上持续用力。让水更清。全面推进落勺河大平地至大湾子段治理,积极争取二甲河、珠山河等河道治理工程,对麻布寨等5个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深入落实“河(库)长制”,持续推动河道保护。实施集镇供水提质和二母龙村、鸡飞村人饮保障等巩固提升项目,加强饮水管网设施管护,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让路更好。配合抓好昌保高速公路建设及弥链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积极做好鸡卡大通道项目服务,力争年内顺利开工;谋划储备昌鸡一级公路、鸡翁二级公路和与周边乡镇互联互通道路建设项目,力争纳入省、市、县各级项目“盘子”。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维护机制,真正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让乡村更美。完成集镇修建性规划编制,力争完成集镇综合改造,不断完善集镇功能;积极争取集镇污水处理厂和省级环保低碳社区项目落地,强力推进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探索垃圾收集处理新机制,严格落实管护“网格化”责任,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全面改善集镇环境。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干塘、二母龙2个行政村公厕建设和588户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任务,坚决打赢打好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第一战”。让温泉更“热”。科学谋划热泉综合开发,扎实做好颐养中心和旅游接待服务中心2个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以温泉旅游产业链为重点开展招商引资,确保年内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5亿元。让土地更肥沃。坚持灾害预防、提标升档,分批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和土地综合整理,积极争取澡塘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全面完成珠山地质灾害治理、鸡飞镇土地增减挂钩、大田片区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全面提高农田耕作条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60251.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8%。与上年对比减少13035436.46元,下降42.47%,主要原因2019全镇通过国家级脱贫攻坚验收,脱贫退出,2020年扶贫项目扶持力度较2019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59373.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8705778.31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34317.79元、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19277.00元;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珠山村道路修复支出;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85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村级文化干事生活补助25428.80元、鸡飞镇乐动金秋活动费9714.00元、参加昌宁县庆祝成立70周年文艺活动相关费用13139.00元;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7281.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72197.12元、职业年金53628.15元、抚恤(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其他优抚)支出169539.91元、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54182.00元、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1575.00元、临时救助支出40300.00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700809.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主要用于村级计生员生活补助支出12000.00元、行政单位基本医疗补助支出379687.3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9122.48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90000.00元、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资助支出50000.00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4110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主要用于护林员生活补助支出;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338484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7%。主要用于中央动物疫病相关支出99759.20元、草地贪夜蛾相关支出75500.00元、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支出397200.00元、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建支出335091.00元、创业致富带头人项目支出207000.00元、护林员生活补助支出112697.00元、野生动物处置补偿支出27000.00元、森林防火支出13500.00元、防汛支出100000.00、烤烟种植项目支出877900.00元、其他扶贫支出956500.00元、香料烟种植项目支出179094.00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3600.00元;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5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6900.00元,支出决算为196452.63元,完成预算的,99.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X%;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1866.63元,完成预算的99.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586.00元,完成预算的99.6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鸡飞镇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次数,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8511.36元,下降4.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617.36元,下降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94.00元,下降3.3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鸡飞镇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次数,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866.63元,占56.94%;公务接待费支出84586.00元,占43.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866.6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1866.6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务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8458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45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各项工作任务考核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6891.0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0242.06元,增长10.80%,主要原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资金拨付顺序,优先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其中:行政单位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3868.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937.94元,增长13.27%,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022.6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695.88元,下降22.93%。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保障部门日常运行的各项工作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资产总额85938963.65元,其中,流动资产14700795.76元,固定资产2095767.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6914240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65978.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5179.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5938963.65

14700795.76

2095767.89

1465206.74  

41182.78

0

589378.37

0  

0  

0  

6914240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3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3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昌宁县鸡飞镇2020年度雨露计划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保障41名职业教育东西协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保障247名中专、职业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顺利完成学业。缓解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负担,确保学生学有一技之长,适应社会需求,能自食其力,为家庭创收,改变家庭的贫困,早日脱贫。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本镇由镇分管教育副镇长为分管领导、镇扶贫办为业务员负责开展此项工作。二是严肃工作流程。将《昌宁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书》、《昌宁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承诺书》、《昌宁县雨露计划在校证明》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二份,报至县教体局。三是严格执行方案。加强与县职业技术学校联系,做好本镇辖区范围内在县职业技术学校就读的学生申报工作,同时结合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严格对申报材料的进行审核把关,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当场退回申报材料并向申报人说明情况,确保数据信息完整、准确。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本镇2019年秋季学期、2020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资助金额共计809000.00元。实际到位809000.00元,实际支出807500元。全部发放完成。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由镇收齐申报材料《昌宁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书》、《昌宁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承诺书》、《昌宁县雨露计划在校证明》,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加盖本镇、村(社区)印章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册《昌宁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统计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本镇负责此项业务的业务人员自行到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扶贫办盖章,并报县教体局进行审核后统一进行县级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填写《昌宁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兑现花名册》进行资金兑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资金分配符合相关要求,支出方向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支出或补助对象和程序合规,资金拨付程序合规,预决算及财务会计工作规范,不存在弄虚作假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问题。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296人,其中东西协作享受职业培训补贴41人、中专、高职享受职业培训补贴255人;质量指标:接受补助的学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占比100%、资助标准达标率100%;时效指标:资助经费及时发放率100%;成本指标: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生均资助标准4000元/学年、东西协作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次数5000元/学年、中专高职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次数3000元/学年。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程全部接受资助的比例100%、受资助学生就业人数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计划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没有偏离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分项综合评价平均分为96分,评价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广泛宣传。10村(社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宣传栏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政策。确保政策宣传到每一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做到应学尽学,应补尽补。镇、村两级及时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册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项目结束后,明确各村(社区)业务负责人。同时,制定后续管理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吸引群众自觉参与后续管理活动,为项目长期发挥效益提供重要保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鸡飞镇位于昌宁县城西南部,镇政府驻地距县城32公里,是昌宁的特色热泉养生旅游小镇。国土面积338平方公里,东与田园镇、翁堵镇接壤,西至枯柯河与施甸县隔河相望,南与更戛乡、湾甸乡毗邻,北与卡斯镇、柯街镇相接,交通便利,镇村道路全部实现水泥硬化,中心集镇发展潜力巨大。全镇辖1个社区(澡塘社区)、9个村(扁木村、邑等村、珠山村、二母龙村、鸡飞村、干塘村、八甲村、里文村、英韬村)共125个村民小组,2020年12月31日派出所提供数据全镇共有户籍人口19503人6341户。其中城镇人口4013人,1391户;农村人口15490人,4950户。有傣、回、傈僳、布朗等17个少数民族。年降水量约1000毫米,年平均气温19.2℃,最高气温36.6℃,最低气温–1.3℃。全镇地理位置为东经99°18'45˝-99°37'30˝之间,北纬24°34'00˝-24°50'00˝之间。与一县六乡相邻,东与田园、翁堵接壤,西至枯柯河与施甸隔河相望,南与更戛、湾甸毗邻,北与卡斯、柯街相接,国土总面积33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5.3725万亩亩,其中水田2.0283万亩,旱地12.9280万亩,水浇地34.82亩,其他园地3815.16亩。垂直的立体气候适宜多种作物的生长,粮食作物主要有水稻、玉米、大麦、小麦、蚕豆、豌豆、马铃薯等;经济作物主要有烤烟、甘蔗、香料烟、中草药等;经济林果主要有茶叶、泡核桃、人生果、冬桃等,其中细香核桃品质优良、口味独特。境内山川秀美,动植物资源丰富,水资源充沛,人杰地灵,有小(二)型以上水库8座,有被誉为“滇西八景”之一的国家AA级风景区——鸡飞温泉,鸡飞土林景观独特,是抗日名将鲁道源将军的故乡。

①机构组成

昌宁县鸡飞镇党委、人民政府统一设置5个党政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另外,设置7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即: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昌宁县鸡飞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昌宁县鸡飞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昌宁县鸡飞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昌宁县鸡飞镇综合执法中心。

②机构职能

鸡飞镇人民政府各个机构职能如下: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文秘、督查、电子政务、保密、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镇人大主席团、政协联络组、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公路管理、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搬迁安置、统计、农民负担监督、审计等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职责。

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负责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做好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等工作。

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不设政协机构,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兼政协联络组组长。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服务平台的框架在党政办公室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水利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鸡飞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实用技术培训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鸡飞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村镇规划、村容村貌、道路交通建设、生态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鸡飞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退役军人事务、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鸡飞镇综合执法中心。代表镇人民政府或根据授权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本中心职责与中央和省、市综合执法机构改革相关规定冲突的,以上级意见为准,待中央和省、市统一明确政策意见后逐步加以规范。

鸡飞镇财政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承担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监管等职责。

③2020年度人员概况

鸡飞镇行政编制27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党委书记1名、镇长1名、人大主席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3名、武装部长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其中1名副科级领导兼任镇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股所级领导职数6名: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1名,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1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名,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1名。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职务按有关规定配备。

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事业编制3名,在职1名,其中所长1名。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6名,在职14名,其中主任1名。

昌宁县鸡飞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在职2名,其中主任1名。

昌宁县鸡飞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名,在职2名,其中主任1名。

昌宁县鸡飞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事业编制6名,在职5名,其中主任1名。

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在职5名,其中主任1名。

昌宁县鸡飞镇综合执法中心事业编制暂不核定。

2020年末实有在职人数52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包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29人(其中参公管理1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0年,主要目标情况为: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1%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7亿元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0万元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以上。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①2020年度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资金收入共计20093935.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93935.2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10765.03元,科学技术支出6500.0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2117.67元,卫生健康支出672109.85元,节能环保支出544900.00元,农林水支出4533542.65元,住房保障支出54000.00元,其他支出660000.00元。

②2020年度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资金支出共计17986817.32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59373.10元,科学技术支出4000.0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853.8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7281.37元,卫生健康支出700809.85元,节能环保支出411092.00元,城乡社区支出180000.00元,农林水支出3384841.20元,住房保障支出54000.00元,其他支出146566.00元。

按支出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2236611.62元,其中:人员经费10402293.83元,日常公用经费1834317.79元;项目支出5750205.70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5750205.70元。所有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617986.53元,其中:基本工资3394997.00元,津贴补贴2344822.00元,奖金210970.00元,绩效工资38203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2197.12元,职业年金缴费53628.1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9687.3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9122.4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527.4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88365.59元,其中:办公费1445715.03元,印刷费8771.96元,电费37425.08元,邮电费200856.05元,差旅费3335.00元,会议费85028.50元,培训费6900.00元,公务接待费84586.00元,劳务费689159.00元,委托业务费1700.00元,工会经费97472.3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11866.63元,其他交通费21555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33374.20元,其中:抚恤金421880.40元,生活补助4840409.8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371084.00元;资本性支出747091.00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747091.00元。

③2020年度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年初结转结余8135953.60元,年末累计结转结余10243071.48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22105.73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0220965.75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①执行管理情况。

在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的前提下,严格预算执行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要及时分解下达任务,明确绩效目标;另一方面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执行力,继续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完善指标管理业务流程,优化信息系统运行程序,提高支付审核工作效率,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财政资金绩效监督方式,逐步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监控和事后跟踪问效的监督新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运行质量。

②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组织部门预算的编制,认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的约束力进一步增强;二是着力增收节支。大力清理和压缩各项往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定额管理办法,狠抓勤俭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村财镇管”的核算、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了各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有计划地开展财务收支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五是严把专项资金。严把专项资金支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实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不改变用途。认真做好镇属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及产权登记工作,注重把监督管理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了事前预警、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相协调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③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预算支出的编制遵循以收定支,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的原则。按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顺序安排支出预算,确保工资有保障。

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按进度、按程序拨款,不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更改用途,更改计划。

预算调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合理是指调整有依据,有调整项目,有调整金额。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接受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审计。总预算会计对不规范的口头交办,便条批复的拨款必须坚持原则,一律拒绝办理,否则,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预算编制、执行过程都做到有制度、有依据。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绩效目标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分别为:

一级指标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级指标中投入的二级指标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的二级指标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的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效果的二级指标为履职绩效。

三级指标:

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根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绩效目标准确性: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在职人员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预算安排知否符合履职目标: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履职目标以“三定”方案为准。

预算完成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调整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支出进度率: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资金结余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政府采购执行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性: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预决算信息公开信和完整性: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单位成本产出: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的成本产出。

基础信息完善性: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固定资产利用率: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实际完成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经济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三级指标中项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准确性属目标设定,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属预算配置。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率、资金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属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信和完整性、基础信息完善性属预算管理。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属资产管理。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属职责履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属履职效益。

(3)自评组织过程

遵循绩效自评“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鸡飞镇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专项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段生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何剑华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鲁晓蕾 镇财政所所长

成 员:施彦军 镇农业中心主任

李信科 镇林业中心主任

字绍军 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镇人民政府报账员

鲁曹芹 镇财政所统管会计

刘晓丹 镇财政所资金会计

李 欢 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工作人员

字红祥 镇农业中心报账员

杨梅娟 镇林业中心报账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财政所,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等,工作成员为鲁曹芹、刘晓丹。

自评工作包括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

自评准备阶段。首先,确定评价对象。其次,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自评实施阶段。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在部门整体支出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实施自评阶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二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工作按照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整改阶段。部门结合自评报告和上级部门审核结果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作出相应整改。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综合分析,详细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紧紧围绕2020年鸡飞镇履行职能职责、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情况,客观分析,严格自评,鸡飞镇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自评得分94分。

(1)投入情况分析

鸡飞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制定2020年度绩效目标。目标确认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各项职能职责,符合鸡飞镇中长期规划要求。在职人员控制率严格在编制范围内,预算安排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细化目标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目标。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3.87%,小于100%;“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低于年初预算。

(2)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鸡飞镇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镇正常的工作运转,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保障了机关及镇直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我镇预算资金按照规定管理使用,本年财政预算资金结转较上年有所减少。

预算管理方面。我镇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3)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收官之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冲击,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极不平凡之年取得极不平凡成就。

农村经济实现新发展。我们紧紧围绕“优粮、稳烟、旺畜”的工作思路,农村经济实现新发展。2020年,交售烤烟2.35万担,实现产值3252万元;交售香料烟1.1万担,实现产值1388万元。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5.35亿元,增长11.7%;实现农业总产值4.69亿元,增长12%;实现工业总产值385.44万元,增长8%;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4364元,增长12%;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1万元,同比增收46万元,增4.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3万元,超年初预算743万元,超61.92%;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1.63亿元和1.51亿元。

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效。我们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巩固脱贫成果20条措施,深入实施脱贫成果巩固10大提升工程,扎实开展百日提升6个专项行动,圆满完成百日总攻“户户达标”、“村村提升”工作目标。全年,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户,补齐补全收入短板31户,实施人畜饮水保障工程3件,全面补齐饮水保障短板。高质量完成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省、市、县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同时,认真抓好巡视巡察、督查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整改全面落实到位。2020年,脱贫退出贫困人口4户12人,实现贫困人口全面“清零”。

项目投资取得新进展。我们坚持“长远谋划、及时落地、有序推动”的工作思路抓牢抓实项目建设,基础条件不断夯实。2020年,累计开工建设项目14个,完成珠山、八甲2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养殖小区项目建设,实施社会足球场、楂子树山移民生产道路、闵行区对口支援鸡飞镇干塘村等菜村民小组道路等建设项目。实施珠山村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麻布寨等6个水库除险加固、澡塘河河道治理、扁木大田片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澡塘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一大批民生项目,群众所忧有效解决。聘请东北大学开展《鸡飞镇美丽集镇规划》编制工作,启动鸡飞镇美丽集镇一期建设。高标准高质量谋划编报“十四五”重大项目,共完成项目储备276个。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同比增长12.8%,有效支撑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社会事业实现新进步。我们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分别为1.86万人和1.4万人,“两保”参保率均达100%,实现了“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目标。坚持“应保尽保”的原则,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1186人,发放低保资金407.38万元,纳入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75人,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82.13万元,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有效保障。教育基础设施持续改善,控辍保学成效明显,教育教学质量稳中有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文化事业全面进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活人墓拆除等工作圆满完成。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复工复产复商复学有序有效,最大限度克服了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退役军人、妇女儿童、残疾人、防震减灾、移民后扶等事业全面进步。

基层治理开创新局面。我们始终把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基础,着力处置重点矛盾隐患,年内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4件,矛盾纠纷化解率达10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服务和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现辖区命案、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全民国防教育进一步加强,荣获“保山市基层武装工作先进单位”。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支持镇人大充分发挥作用,依法行使监督、决定、任免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工作巩固发展。

乡村环境呈现新面貌。我们坚持将提升乡村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第一仗”,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干塘、二母龙2个行政村公厕建设和588户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任务,实施澡塘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探索建立垃圾收集处理新机制,健全完善了村庄保洁、垃圾收费、“门前三包”等制度,人居环境整治措施和成效逐步向农村边远地区延伸。同时,严格落实集镇管护“网格化”责任,不断提升集镇管理水平和精细化程度,全面改善集镇环境,推动乡村面貌改颜换色。

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我们紧紧围绕建设学习、法治、廉洁、诚信、实干政府,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增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以案促改”,严肃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等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实施办法,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持续下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政务公开等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群众社会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41件,法治建设更加规范。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问题:

①年初预算不够细化,年内预算调整资金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②内控制度有待完善,财务管理有待加强。

③加强项目支出管理,需要加强与项目部门沟通,不断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增强整体业务水平。

④税源结构单一税收后劲乏力,本镇税收来源主要靠农业,工业发展滞后,第三产业上不去,税收收入少,财政增收困难。加之,刚性支出不断加大,因政策调整,人员支出加大,镇级财政压力大。

⑤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欠规范。会计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知识有所欠缺,导致会计核算欠规范,会计报账时未能认真审核和填制会计记账凭证,会计信息不准确。

⑥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重视不够,单位只重视资金支出,不重视资金投入后所产生的效益,财政整体支出管理有待完善。

2.改进情况:

①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将预算指标精细化,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有效控制预算调整额度。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保障重点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控制“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②依法治税,打造发展财政。一是抓好传统税源不松手。全力发展烤烟、香料烟等有税产业,持续加强香料烟、烤烟育苗、移栽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两烟提质增效。二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强化项目落地准备工作,以落地新项目为增加税收收入的重要措施,集中力量上项目。三是稳固传统产业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地区优势资源对外宣传,提升地区吸引力,努力发掘投资新热点,搭建投资新平台,不断提升地区经济承载力,探索经济转型新路子,努力培植新税源。

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政监督机制建设。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强化财务重大事项的监控,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财政资金支出审核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④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项目管护措施。加强项目前期、中期、后期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支出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⑤厉行节约,打造和谐财政。一是落实落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二是继续落实好各项财政惠农政策,不断提高财政的保障能力,促进社会和谐。

⑥加强绩效分析,确保资金高效运行。继续强化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执行力,实行预算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办法,提高预算的前瞻性、连续性、约束性。完善预算执行分析、资金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监督等制度,探索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3.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评价工作完成后,本部门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明年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本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报财政部门备案。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鸡飞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4.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重视,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形成了有力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职责,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及预算执行责任,明确项目管理主体,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高效有序。

(2)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从资金源头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确保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3)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重视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使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有章可循。

(4)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预算收支管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加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5.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